据新华社深圳6月1日电 (记者王丰)6月1日,深圳与香港签署的《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正式生效。当天早上,集装箱船“马士基卡萨布兰卡”和“马士基尤里卡”分别在深圳和香港引航员的引领下,先后停靠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这标志着经大鹏湾水域进出深圳港船舶“一次引航”顺利落地实施。
经多轮沟通协调,深港双方于今年3月15日签署了《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就引航合作船舶范围、引航合作调度、引航收费标准等达成共识。根据该框架协议,对航经大鹏湾水域进出深圳港、且按照深港两地法律规定均须强制引航的船舶,将由一名深圳或香港合资格的引航员提供全程引航服务,并向引航船舶进行一次收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大幅提升进出深圳东部港区的船舶通航效率,减少航运和港口企业运营成本,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湾区港航领域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