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建设是保障耕地安全的一大要务。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标准自2014年发布后第一次修订,也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牵头起草的第一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国家标准。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高标准农田累计建成9亿亩,有力支撑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连年丰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有科学适宜的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这方面目前共发布国家标准50多项、行业标准100多项、地方标准900多项,初步形成了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此次修订以体现区域特色为重点,面向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统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优化完善内容与技术规范,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该负责人介绍,《通则》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基础,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7个区域。“这充分凸显了因地制宜的建设原则,便于各地按照‘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减轻或消除影响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该负责人说。
《通则》明确了分区域建设重点,规定了各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确保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后,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此外,在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方面,《通则》细化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内容。“在修订设施建设指标的同时,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指标,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该负责人说。
未来,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开展哪些工作?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要强化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编制标准简明图解、录制专家解读视频,加强《通则》宣贯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关注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
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是关键,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此外,还需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后管护和监测评价等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制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配套的行业标准,引导各地区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地方标准,持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更好地支撑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