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海外学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2月24日 星期四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2月24日   第 08 版)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0304民初6212号 HOANG THIKIM XUYEN:本院受理原告梁鹏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十日)、民事起诉状、证据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时30分,请你在开庭前20分钟到本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晴:本院受理(2022)辽0192民初531号原告李仁财诉被告曹晓丽、周晴、沈阳华正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2民初21986号 张维正:本院受理原告张亚明、张丽、张阿君、黄令茀、张枝摞与被告张维正、张英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张起麟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号8门13号房屋(原房屋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3号楼8门13号、房产证号:西更成字04529号)由张阿君继承1/2份额,张维正继承1/6份额,张亚明、张丽、张英芬各继承1/12产权份额,由张枝摞、黄令茀各继承1/24产权份额。案件受理费17526元,由张阿君负担8763元,由张亚明、张丽各负担1460.5元,由张枝摞、黄令茀各负担730.25元(均已交纳),由张维正负担2921元,由张英芬负担1460.5元(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京0102民初21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0)京04民初714号 王涛(TAO WANG):本院受理原告任建新、马艳琴与被告鲁京、任蕾、王涛(TAO WANG)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任建新、马艳琴就(2020)京04民初714号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REYES HERNAN E:原告徐和平与被告REYES HERNAN E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2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原告徐和平与被告REYES HERNAN E离婚。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原告徐和平负担(已交纳)。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李阳、沈阳市北方艺术学校、陈月琴(CHEN YUE QIN):本院受理原告祁亚春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被告陈月琴(CHEN YUE QIN)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30日内。被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李阳、沈阳市北方艺术学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赖德仁:本院受理原告沈阳房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1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赖美月:本院受理原告沈阳房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赖德义:本院受理原告沈阳房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1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韩世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2339号原告青岛三月风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韩世梦有限公司商标权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亚历山大摩根(MORGAN ALEXANDER):本院受理原告沈阳房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1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振淑:本院受理原告沈阳房兴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1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七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4民初13636号 欧阳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孔新国与被告欧阳凤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4民初1363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汇景北路148号红花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254号 张然:本院受理(2021)京04民初1254号原告张建忠与被告王浩然、被告张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4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5日下午14时15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洪喜: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铁东区东方鑫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与赵晓波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02民初5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一、赵晓波、李洪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鞍山市铁东区东方鑫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000元,并自2020年5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还款之日止;二、鞍山市铁东区东方鑫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赵晓波、李洪喜名下坐落于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483栋6层35号(产籍号:42-127-14-3061)房产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实际办理的抵押或查封顺位就判决第一项涉及债权依法享有受偿权;三、赵晓波、李洪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鞍山市铁东区东方鑫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250元,并自2021年3月11日起按照月利率1%支付利息至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5元,鞍山市铁东区东方鑫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赵晓波、李洪喜负担2505元,赵晓波、李洪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应予退还鞍山市铁东区东方鑫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505元。保全费1072元,由赵晓波、李洪喜负担。公告费5630元,由李洪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10民初138号 LS Trading Corporation(美国兰石贸易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油天工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LS Trading Corporation(美国兰石贸易公司)、兰州兰石能源装备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0)京04民初564号 美国加州福华股份有限公司(FONG&WANG,INC):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恺艾斯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美国加州福华股份有限公司(FONG&WANG,INC)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04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225号 爱德华·雷门(Edward Lehman):本院受理原告徐海燕与被告爱德华·雷门(Edward Lehman)、上海雷曼(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雷曼布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雷曼布什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2021)京04民初22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6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高锐视讯有限公司(Highlight Vision Limited):本院对原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高锐视讯有限公司(Highlight Vision Limited)、被告高志寅、被告高志平、被告章建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京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佐荣红、李克滨:本院受理(2021)京0101民初22558号原告谢林洲诉你们与佐永真、左德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北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10476号 徐林光(公民身份证号码:330302590925325):本院受理的原告夏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个月,并定于2022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藤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英国太古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0866号、10867号、10868号原告广州君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英国太古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行政纠纷三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7月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义:原告陈琼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6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燕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瑞华与被告张惠英、王燕华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方庄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堃:本院受理原告王蓓诉被告王堃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按照遗嘱,王蓓继承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5号今日家园10号楼22层2207号房屋和北京市朝阳区双井东院4号楼3门204号房屋,王堃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本案诉讼费用依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2-2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青蘋果日化(中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641号原告宝洁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青蘋果日化(中國)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判决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181600号关于第16750614号“TIBE 汰蓓”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宝洁公司针对第16750614号“TIBE 汰蓓”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100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汪福祥、汪明祥、汪金亮、汪仕蓉、王珊珊、王力、徐忠华、汪仕勤、汪如川、钟筱莹、汪双洋、王义葆、汪仕瑛、汪仕辉、祁颖、汪骏祥:汪仕良、汪仕杰、汪仕忠诉你们遗嘱继承纠纷一案[(2020)京0106民初2472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京0106民初2472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汪福祥、汪明祥、汪金亮、汪仕蓉、王珊珊、王力、徐忠华、汪仕勤、汪如川、钟筱莹、汪双洋、王义葆、汪仕瑛、汪仕辉、祁颖、汪骏祥:汪仕良、汪仕杰、汪仕忠诉你们遗嘱继承纠纷一案[(2020)京0106民初24726号],汪仕良、汪仕杰、汪仕忠就该案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6931号 李毓麟:本院受理原告杨秀珠与被告李毓麟、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6931号民事判决书及(2021)浙0302民初69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津0111民初12347号 黄永植(HWANG YOUNGSIK):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宇与被告黄永植(HWANG YOUNGSIK)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5173号 何锦云(身份证号码:330302196301210435):本院受理原告巨松妹、何锦敏诉被告何锦云、何爱萍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02民初51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内,来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东郊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迪宝葡萄酒私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孟凡伟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迪宝葡萄酒私人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京73行初488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孟凡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孟凡伟负担(已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孟凡伟的上诉状,内容如下:原告孟凡伟不服一审判决,其于2020年8月4日提起上诉,其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慧珠、王昊:本院受理原告王恩环与被告郭慧珠、王堃、王昊、第三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王恩环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三被告及第三人向原告支付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135号1幢1至2层等4套房屋的房屋使用费自2016年1月1日至本案审理终结,每月暂按人民币三万元整计算,最终实际以司法评估结果为准。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翻译费等域外送达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所有的书面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轶凡:本院受理杨珊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无障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公告 LAM THI TRIEU:本院受理原告邓如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判决准予原告邓如波与被告LAM THI TRIEU离婚。婚生男孩邓之茂由原告邓如波抚养。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0829民初42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6民初231号 刘建华:原告刘玉秀与被告防城港市广领贸易有限公司、广西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建华、刘建嫦、彭锡均、李铁林、汤永健、蒋湛如、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委名单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曾霞:本院受理原告姚志荣诉被告曾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04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不准姚志荣与曾霞离婚。请你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613号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6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616号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6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马上成功文化投资(武汉)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武汉赛马俱乐部会籍管理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615号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马上成功文化投资(武汉)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武汉赛马俱乐部会籍管理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6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武汉赛马俱乐部会籍管理有限公司、马上成功文化投资(武汉)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614号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赛马俱乐部会籍管理有限公司、马上成功文化投资(武汉)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陈婉芬、胡越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6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胡越高、武汉赛马俱乐部会籍管理有限公司、马上成功文化投资(武汉)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陈婉芬:本院受理(2021)鄂01民初612号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胡越高、武汉赛马俱乐部会籍管理有限公司、马上成功文化投资(武汉)有限公司、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方神马广告有限公司、陈婉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6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艳秋(身份证号:110102196207222366):本院对原告王洪涛与被告程美玲、戚斌,第三人王艳秋、王艳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王洪涛的全部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10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0103民初11303号 苗新(身份证号码:370105197506183311):本院受理原告吴玉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和6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文顺:本院受理席鸣晨诉你、卢永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冀1025民初382号 LE MAI THUY TRANG(黎梅翠庄):本院受理原告马世中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0114民初10573号 郭原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枣庄天龙针织有限公司诉枝告郭原英、第三人郑玉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决被告郭原英、第三人郑玉英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小区东三区24号楼2-302号不动产(不动产证号:济南20190043739)回转登记至被告郭原英名下;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5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PANYUE: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斌、陈英诉被告PANYUE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01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被告丝路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北京中海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丝路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本院向你们依法送达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478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