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与青少年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升监管效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介绍,我国是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拥有近170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者,有14亿多的消费群体和每天近40亿斤的消费量。“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天量的监管对象,借助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已经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共识和有力抓手。”
此次《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关,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等。
首先,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各地开学前将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其次,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加强对学校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的督促指导,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第三,强化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此外,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接受社会公众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
王铁汉介绍,在食品安全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了四级的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的有效衔接,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