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屿村征收需要,位于东屿村村东路67号房屋,权属证号:澄字第18420号,权属人为郑小排(已故,继承人吴永昌、柯永川、郑永垂、郑秀琴)、柯马(已故,继承人柯翻身、柯解放、李坐)、温树(已故)三户共有,因温树已故且暂查无继承人,现经郑小排继承人及柯马继承人确认,属温树所有的产权面积为216.14平方米,按海沧区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可认定产权面积216.14平方米。请相关权益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至2022年3月19日止,至海沧湾新城指挥部(厦门中心F座办公楼旁,联系电话:林先生/刘先生0592-3622882)商谈该房屋的补偿安置事宜,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若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请另行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特此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