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周姝芸)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改革,经过3年努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6批药品带量采购,共采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采购总额的30%。
“从目前来看,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已经形成了常态化格局,集采竞价规制、质量、供应、配送、使用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也日趋完善和优化。”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说,“从取得的成效来看,集采规则不断优化,质量监管更为严谨,供应保障更为稳定,使用政策更为完善,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
首先,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群众受益明显。前6批药品集中采购平均降幅53%,心脏支架平均降幅93%,人工髋关节、膝关节平均降价82%,有力挤压了虚高空间。从3年的改革累计成果来看,国家组织集采节约费用2600亿元以上。总体药品价格水平呈稳中有降的趋势,从医保局开展的药品价格监测数据看,2019年和2021年这两年,药品总体价格水平持续下降,年均达到7%左右。
其次,临床使用药品、耗材的质量得到稳定提升,临床服务需求充分释放。从统计上来看,集中采购品种中,群众使用原研药和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其份额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例如《我不是药神》里面的伊马替尼,通过集采以后,使用量增长到了35%,使需要治疗的患者得到了充分的用药保障。
第三,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质量保障与创新驱动的行业发展新格局。集采通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逐步完善了医药领域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和成本控制,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一致性评价,通过创新驱动和质量保障,使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最后,促进了“三医联动”,通过集约的医保基金购买包括医保预付等,有力推动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举措。
谈到下一步安排,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常态化、制度化地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巩固新常态,推进集采提速扩面。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重点聚焦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品种。力争到2022年底,通过国家组织和省级联盟采购,实现平均每个省份覆盖350个以上的药品品种,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达到5个以上,使之成为新的集采常态,从而达到稳定社会预期、稳定行业生态的目的。
二是塑造新的生态。通过不断完善措施,特别是将供应、质量、信用等相关因素纳入集采规则,从体制机制上净化医药流通的生态环境,也就是根治带金销售,净化行业生态,从而激励企业通过规范竞争,促进流通行业的整治。
三是构建新格局。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加快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医药价格治理水平,通过多部门政策协同,形成促进医药产业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同时,更有效地减轻群众负担,助力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