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华侨华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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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年01月28日   第 06 版)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01民初2657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被告马超(Ma Chao)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50000000元;2.被告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的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共计18598611.11元,并以本金5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实际还清本息之日止按年利率7%的标准继续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被告马超(Ma Chao)对上述两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院定于2022年7月5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宪宪:本院受理的原告许进与被告许宪宪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要求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37号楼805号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方案是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由原告支付被告相应产权份额的房屋折价款;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10时35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宪宪:本院受理的原告许进与被告许宪宪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要求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37号楼804号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方案是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由原告支付被告相应产权份额的房屋折价款;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DANG THI THU TRANG:本院受理原告李宇诉被告DANG THI THU TRANG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302民初73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正文:准予原告李宇与被告DANG THI THU TRANG离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龙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189号 白钢(BAEK KANG):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豪与被告白钢(BAEK KANG)民间借贷纠纷(2021)京04民初11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5日14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013号 郑宗官(JEONG JONGGWAN):本院受理原告杨素芬与被告金国、朴寿子、郑宗官(JEONG JONGGWAN)民间借贷纠纷(2021)京04民初101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6日14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071号 孙放:本院受理原告方迎寅与被告孙放、北京首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2021)京04民初107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4日14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1184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黄锋与被告马超(Ma Chao)、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定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案号:(2021)京04民初127号 蒋安川(JIANGANCHUAN):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力、唐涓与被告蒋安川(JIANGANCHUAN)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714号 王涛(TAO WANG):本院受理原告任建新、马艳琴与被告鲁京、任蕾、王涛(TAO WANG)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04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304民初57341号 BRIAN ALLEN KOPKA:本院受理原告肖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7341号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肖卉与被告BRIAN ALLEN KOPKA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自愿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双方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库巴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宝马股份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库巴斯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京73行初792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宝马股份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宝马股份公司负担(已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宝马股份公司的上诉状,内容如下:原告宝马股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其于2021年8月12日提起上诉,其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852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黄泽义与被告马超(Ma Chao)、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UNG FLORA MAN-YEE:原告郑力航与被告LEUNG FLORA MAN-YEE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9民初9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郑力航与被告LEUNG FLORA MAN-YEE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郑力航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 SUK):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宏海、金容完(英文名:KIM YONGWAN)与被上诉人龚雁斌、北京科仪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 SUK)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3民终7237号民事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BAY SENGVILAY: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535民初8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王军起诉要求:1.判决双方离婚;2.儿子王佰壮由王军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3.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3日9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01民初635号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Energy Deve 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受理了原告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Energy Deve 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一宗、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6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4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康蕴:原告顾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人民币,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复兴路法庭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0)湘0181民初1274号 吴金花:原告李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湘0181民初1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一、准许李忠与吴金花(UNG THI KIM HOA)离婚;二、李忠与吴金花(UNG THI KIM HOA)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或偿还。本案受理费200元,由李忠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此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郑宜清、郑丽娜:本会受理申请人萧源长与被申请人郑宜清、郑丽娜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榕仲受88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公告 阮氏妞苛:本院受理原告金坤坤诉阮氏妞苛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依法准予原、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陆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泰兴市浩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赵静、张仁俊:本院受理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苏1283民初2889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虹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鄂0107民初8692号 唐旭虹(身份证号码:420107197003110***):本院受理张国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桂06民终319号 裴若玉、裴若玲、梁国基、梁国珍、梁国玉、梁国辉、梁国英、梁国华、梁国丽:上诉人裴铁君与被上诉人裴若薇等34人法定继承权纠纷一案已由本院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6民终319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Trademax Australia Limited:本院受理朱玉泉、纪晓芬诉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2022)豫11民初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举证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8民初30669号 WEI ZENG:本院受理原告俞柳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306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俞柳婷与WEI ZENG离婚。公告费1889元,由俞柳婷负担,已交纳。案件受理费150元,由俞柳婷负担,已交纳。你应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