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消费已成为中国经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巨大推动力之一。接下来数字消费会向哪些领域进行拓展?该如何打造更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数字消费环境?在2022年,数字消费会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所长许英明,他对此做出相关解答。
问:随着数字消费范围的不断扩大,未来数字消费会有哪些新的拓展空间?
许英明: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延宕反复的背景下,线下消费仍然受限,线上消费渠道比重快速提升,以网络购物、直播、视频、娱乐和数字文化、在线医疗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发展,其在居民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未来,数字消费主要是向数字内容服务消费、传统消费数字化赋能和下沉市场数字消费潜力等方面拓展。
向数字内容服务消费拓展。随着数字消费带来的参与感、仪式感和幸福感的提升,以及数字化渠道的多样化和多元化,消费者对在线文娱、在线医疗、智能网联汽车、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械等数字服务和产品的需求会进一步提升。
向传统消费数字化赋能拓展。传统商业企业和商圈将进一步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强数字化、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进行智慧化改造,持续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涌现出更多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无接触配送、情景式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新体验。
向下沉市场数字消费潜力拓展。以广大乡镇和农村为代表的下沉市场是新一轮消费升级的主战场。目前,在下沉市场,智能手机已成为新消费工具,电商和直播已成为新消费渠道,数字有望成为新消费内容。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将逐步完善,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将大幅提高,下沉市场的数字产品和服务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激发。
问:随着人们对数字消费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应从哪些方面打造更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数字消费环境?
许英明: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数字消费环境是推动数字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可以从创新数字消费监管方式、畅通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更好维护数字消费秩序、构建数字消费生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创新数字消费监管方式,维护数字消费秩序。针对数字消费与传统消费在商业模式和监管难度等方面的差异,围绕数据、竞争、平台等领域,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健全行业标准,推动数字化赋能监管方式,创新信用监管、标准监管和风险监管方式,打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畅通生产—流通—消费循环,构建数字消费生态。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推动数字商务技术创新,促进数据资源赋能实体经济。开展“数商兴农”行动,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提升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通达性。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等。
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保障消费者权益。针对信息不对称、算法设局、数字鸿沟等可能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化工具,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相关主体的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行为,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并加大对违法违规和侵害消费者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对不法行为足够的震慑力。
问:在新的一年,数字消费发展趋势如何,将在哪些方面承担更大的作用?
许英明:数字经济正改变人们消费理念、行为和行动。在数字化助力下,更多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供给,将更好满足和激发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2022年,促进数字消费将成为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沉浸式体验、AR购物、跨界融合服务等情景式、场景化的数字消费将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引领消费趋势、促进消费升级。
2022年,数字消费仍将成为新型消费的亮点,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进一步推动消费供给的优化、消费体验的提升、消费仪式感和幸福感的增加,助力消费回暖。
2022年,数字消费将打开内需增长的新空间,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可为中国稳定国内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复苏、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承担更大作用。
(采访/整理 本报记者 李 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