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神州速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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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12月21日   第 11 版)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411民初5216号 张旭飞:本院受理原告曲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立案阶段系列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威:本院受理原告张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子孙瑞泽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4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Hampel Georg:本院受理(2021)吉01协外认4号于海霞诉Hampel Georg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668号 IME-CONRADCORPORATION、吴瑾虹: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启辰华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IME-CONRAD-CORPORATION、北京康瑞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吴瑾虹、吴敢虓企业借贷纠纷(2020)京04民初66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1日14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669号 朴铉淑(PARKHYUNSOOK):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被告胡振飞、朴铉淑(PARKHYUNSOOK)、北京盛世达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04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027号 陆莉达:本院受理(2021)京04民初1027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被告王朝晖、被告王继艳、被告陆莉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4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342号 NARENDRA JAYANTILAL PATTNI、LONDON SKY LIMITED:本院受理(2021)京04民初342号原告中地汉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NARENDRA JAYANTILAL PATTNI、被告LONDON SKY LIMITED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4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520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邱慎珠与被告马超(Ma Chao)、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蓝燕:本院已受理你与原告吴万祥继承纠纷一案,原告吴万祥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兰健名下北京市宣武区禄长街头条19号内6号楼③-3-301号房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区三层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明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兆安与被告苏淑琴、肖荣珍、苏芮、王明华、王莉华、王保华、王荣华、王燕玲、王燕平、王奎元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2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2020)京0102民初77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判决如下:北京市西城区西海南沿29号房屋属于王金氏1/3的产权份额由张兆安、苏淑琴、肖荣珍、苏芮、王明华、王莉华、王保华、王荣华、王燕玲、王燕平、王奎元继承,继承后张兆安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12、苏淑琴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24、肖荣珍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48、苏芮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48、王明华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48、王莉华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48、王荣华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48、王保华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48、王燕平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36、王燕玲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36、王奎元享有该房屋产权份额的1/36。案件受理费14718元、保全费5000元,由张兆安负担4930元(已交纳),由苏淑琴负担2464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肖荣珍、苏芮、王明华、王莉华、王保华、王荣华各负担1229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王燕玲、王燕平、王奎元各负担1650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被告王明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张兆安、苏淑琴、肖荣珍、苏芮、王莉华、王保华、王荣华、王燕玲、王奎元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王明华、王燕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304民初21550号 Winfried  Ludwig Kuhnert:本院受理原告陈春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十日)、民事起诉状、证据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将依法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478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林存喜与被告马超(Ma Chao)、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文烈、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WANG MINGLIANG、厦门协力华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伦与被告安徽奔马先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协力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黄文烈、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WANG MINGLIANG、厦门协力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协力华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206民初1060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蔡伦提交的补充证据、被告安徽奔马先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被告厦门协力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厦门协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答辩状及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三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文烈、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WANG MINGLIANG、厦门协力华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伦与被告安徽奔马先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协力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黄文烈、六安艾尔克化工有限公司、WANG MINGLIANG、厦门协力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协力华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206民初1060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蔡伦提交的补充证据、被告安徽奔马先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被告厦门协力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厦门协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答辩状及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三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爱伊吉公司:伯格纳欧洲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公司、武义竞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京行终6905号判决书。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邢真:原告邢陆谦诉禹光明、禹莉、邢素秋、邢真继承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邢陆谦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院2号楼302房屋;2.依法分割西城区旧鼓楼大街169号1幢1层、2幢1层售房款1250万元,我方要求分割其中一半;3.依法分割邢素然、禹光明的银行存款,包括基金、理财;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复兴路法庭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靳光琦:本院受理原告骆寿南、骆素英、骆秀芬、骆素珍诉被告靳光琦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112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4号楼中门301号房屋归原告骆寿南、骆素英、骆秀芬、骆素珍所有,每人各占四分之一份额;二、原告骆寿南、骆素英、骆秀芬、骆素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被告靳光琦房屋折价款2901900元;三、被告靳光琦在收到上述房屋折价款后十五日内,配合原告骆寿南、骆素英、骆秀芬、骆素珍将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4号楼中门301号房屋登记过户至骆寿南、骆素英、骆秀芬、骆素珍名下。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她特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0595号原告塔特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你方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及答辩状,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她特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0599号原告塔特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你方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及答辩状,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Wayne Hong、Timothy Hong:本院受理原告林智信、蔡汝秀诉你二人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NGAI,Sze Mei(魏诗薇)、KEI,Fong(祁芳):本院对港力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KEI,Fong(祁芳)等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17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梦: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萍诉被告张继强、第三人张梦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张继强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京0108民初6089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08民初60891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张丽萍的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判决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张丽萍、张梦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12631号 施正东(身份证号:330302196307030013):本院受理原告李爱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0日15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足球总联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网石株式会社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足球总联盟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京73行初14255号行政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宗藻:胡育宸、胡文俊、胡文良、胡文苑、胡文郁、胡茂桐与胡宗藻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蔡玫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随机选择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叶亚楠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索家坟20号3号楼2门一层102号房屋由胡育宸继承三分之一份额、由胡文俊继承十五分之一份额、由胡文良继承十五分之一份额、由胡文苑继承十五分之一份额、由胡文郁继承十五分之一份额、由胡茂桐继承十五分之一份额)、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4-52法庭公开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悦迪特公司(REDIT,Inc.):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5624号原告上海杰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悦迪特公司(REDIT,Inc.)商标行政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原告证据、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凯:原告赵鑫诉你及孙树理、王保珍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杨静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随机选择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廖菡雯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283.52万元(其中,房屋占用费损失264.23万元,房屋占用费利息损失19.29万元);2.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房屋占用费损失之日止的利息;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公开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Thi Dieu Linh NGUYEU:本院受理原告鲍文晨阳诉被告Thi Dieu Linh NGUYEU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LG电子株式会社: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0806号原告斯马特技术无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LG电子株式会社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飞:本院受理原告刘晓玥诉被告陈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1450号 FITCHUE FARYLE GLENN(护照号:438349606):本院受理原告王蓓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02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凯赛多-私人酿酒厂本贝格沃尔纳有限及两合公司:本院受理凯撒名尊国际酒业(北京)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你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上诉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行终9120、9128号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二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二审区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文淑宁:本院受理文汉宁诉被告文淑宁、文会宁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0106民初112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起诉状要点:1.判令坐落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武珞路114号185栋(27栋)1单元102号房产由原告继承: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廷)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5民初23号 经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强与你公司、北海市建设工程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5月10日15时30分在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东贝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阳中部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贝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1民初126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信阳中部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范氏玉贞(PHAM THI NGOC TRINH)(身份证编号:245226855):原告吉杨信诉被告范氏玉贞(PHAM THI NGOC TRINH)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21民初1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同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SONG MY TIN LISA:原告陈海云与被告SONG MY TIN LISA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903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2年4月26日14时30分在西丽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美商普世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4510号原告郑可辉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美商普世国际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判决书: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237172号关于第5536217号“布鲁斯”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郑可辉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郑可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美商普世国际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0602民初4706号 门雅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与烟台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材料。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门雅楠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317790.32元(其中本金277213.28元、利息32861元、罚息7716.04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1年3月1日),并自2021年3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2.判令原告对被告门雅楠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银都新市广场G5号楼内3层18号的房产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二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24168元;4.判令被告烟台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均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SUKIANTO:本院受理原告邓靖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02民初410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准许原告邓靖琳与被告SUKIANTO离婚;二、驳回原告邓靖琳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赖宗城:本院受理原告彭光秀诉被告赖宗城离婚纠纷一案(2021)黔0102民初9251号,因无法直接向被告赖宗城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我国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支宇农、佟苏薇(Ghislaine Sauvé)、Diane Sauvé、佟毓秀(Yuxiu Tong):本院受理(2021)京0101民初12238号原告匡彬与被告匡智、支宇新、支宇农、金玉琴、匡之琪、匡之雯、佟宇航、佟苏薇(Ghislaine Sauvé)、Diane Sauvé、佟毓秀(Yuxiu Tong)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122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支宇农、佟苏薇(Ghislaine Sauvé)、Diane Sauvé、佟毓秀(Yuxiu Tong):本院受理(2021)京0101民初12238号原告匡彬与被告匡智、支宇新、支宇农、金玉琴、匡之琪、匡之雯、佟宇航、佟苏薇(Ghislaine Sauvé)、Diane Sauvé、佟毓秀(Yuxiu Tong)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上诉人匡彬就(2021)京0101民初12238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191民初12587号 方姿婷:本院受理广州市高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91民初125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9344号 周张雅(护照号:G36829871):本院受理原告吴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2日15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