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旅游天地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12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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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12月09日   第 11 版)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04民初3109号 傅梦松、傅伏波:本院受理原告傅燚与你们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104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SPRINGER MAX:原告吴湘如与被告SPRINGER MAX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5民初1752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由原告抚养;3.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0元,自2018年7月份起支付至婚生女满18周岁为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2年4月12日9时30分在西丽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218号公告 株式会社PPM:原告北京微佳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和北京秀场文化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莱特家庭基金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居信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莱特家庭基金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京73行初2570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3442号关于第8384138号“莱特兄弟”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广州居信贸易有限公司就第8384138号“莱特兄弟”商标所提的无效宣告申请重新作出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拉里·科迪斯·乌顿(LARRY CURTISS WOOTEN):本院受理原告姜春英与被告拉里·科迪斯·乌顿(LARRY CURTISS WOOTEN)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15民初16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圣戈班磨料磨具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京73行初10852号原告余姚市柯顿工量具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为本案的第三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即视为送达。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佳伦:本院受理原告庞寒松诉被告李佳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鄂28民初60号 TANGGUILAUME(汤光达):本院受理(2020)鄂28民初60号原告谭文清起诉你及被告恩施州恒嘉现代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外人张力以其对案涉债权享有独立请求权,申请参与到本案诉讼中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0208民初138号 DUONG DIEU NGOAN:本院受理原告陈刚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陈刚起诉:1.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0208民初361号 PENG VONGSA:本院受理原告桂人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桂人君起诉: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公司、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意大利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民初147号、(2020)京73民初149号、(2020)京73民初150号原告日本制铁株式会社诉被告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公司、被告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意大利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以及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进行证据交换,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星雅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8363号原告温州市龙湾沙城星雅图电器厂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星雅图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进行证据交换,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941号 印度Technofab制造有限公司(TechnoFabManufacturingLimited):本院对原告北京欧凯思新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印度Technofab制造有限公司(TechnoFabManufacturingLimited)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北京欧凯思新技术有限公司就(2019)京04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永旺株式会社AEON CO.,LTD.: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5981号原告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永旺株式会社AEON CO.,LTD.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 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CASTRO GABRIEL ESPINO:本院受理原告迪拉索·高品(北京)家居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五层第二十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五层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朱磊(ZHU LEI):本院受理吴忠福与朱磊(ZHU LEI)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676号 陈晨(CHEN CHEN):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被告陈晨(CHEN CHEN)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皖0208民初1493号 NGO THI CAM TIEN(中文名:吴氏锦仙):本院受理原告鲁元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08民初1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4民初1085号 马超(Ma Chao):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马超(Ma Chao)民间借贷纠纷(2021)京04民初10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艾罗伯特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2962号原告深圳市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艾罗伯特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参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原告证据、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公司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欢:本院受理原告陈卓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11499号 PHUNG RICHARD:本院受理原告李小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5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谷卓恒(曾用名:谷建红):本院受理原告沈威与被告谷卓恒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133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沈威与被告谷卓恒的婚姻关系;二、双方之子谷文智由原告沈威自行抚养。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沈威负担75元(已交纳),由被告谷卓恒负担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SHURONG LIU(刘树荣):本院受理的苏秋红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中,本院经审查作出(2021)京0105执异153号执行裁定书:本院(2017)京0105执26094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北京尤科奇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苏秋红。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5执异153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及副本,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本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厨艺品牌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15245号原告北京市多米来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厨艺品牌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大自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745号原告上海谷米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大自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吉0403民初1944号 黎氏蓓二(LE THI BE HAI):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海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吉0403民初1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克、罗丹:本院受理原告罗诺与被告罗克、罗兰、罗丹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给你们,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民初33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继承人罗冰名下的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多宝南横24号303房房屋由原告罗诺及被告罗克、罗兰、罗丹各继承四分之一产权份额。二、被继承人罗冰名下的广州市荔湾区南岸埗头新一巷9号404房房屋由原告罗诺及被告罗克、罗兰、罗丹各继承四分之一产权份额。本案受理费15211元,由原告罗诺负担3805元,由被告罗克、罗兰、罗丹各负担3802元。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冀0104民初9783号 张树强、谢沉棉: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工业水泵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及张松、王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四被告分别向原告偿还代垫款4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1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均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民事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麦伟雄:本院受理李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243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原告李茜与被告麦伟雄离婚。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TRANTHIHOA(陈氏花):本院受理张雪彬诉你(2021)浙1024民初2976号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如下:准予原告张雪彬与被告TRANTHIHOA(陈氏花)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雪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苏金生(SU,SAN,aka SU,SANG CAM aka sang su):本院受理原告陈园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收到起诉状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五审理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5民初107号 经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汪建华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5民初91号 经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萍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桂05民初311号 黄朗:本院受理原告合浦农村信用社与被告黄朗等8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传票等资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桂05民初92号 经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镇洪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莱蒙国际(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545号原告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莱蒙国际(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6日14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02民初15149号 雍晓薇:本院受理原告何佩君、何川与被告张焕增、雍晓薇遗赠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一、何玉宏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6号楼3-304房屋由何佩君、何川继承,其中何佩君、何川各占上述房屋产权份额的50%;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张焕增、雍晓薇配合何佩君、何川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开庭及宣判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雍晓薇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京0102民初15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杜氏秋娟:本院受理原告刘正旺与被告杜氏秋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鄂1122民初2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千玉芬:原告张丽华与被告千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291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夏勤江:本院受理原告邵太进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以及邵太明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苏0621民初2931号、2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公告 PHAM THI KIM THU:本院受理原告钱忠与被告PHAM THI KIM THU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30日内和30日内,并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张甸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任善爱、河今淑:本院受理原告赵春玲诉被告任日光、河今淑、任善爱(2021)吉2426民初182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赵春玲申请笔记鉴定,故2021年10月26日公告作废,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及保全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22年3月15日的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0号窗口选择鉴定机构,定于2022年4月5日上午9时到本院领取鉴定意见书,并定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DANG THILAN PHUONG(邓氏兰芳)(越南籍):本院受理原告程文军诉被告DANG THILAN PHUONG(邓氏兰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021民初22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氏永垂(TRAN,TH1.VIHN,THUY):本院受理方日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杨府山塗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房工程项目即将竣工验收,现处于安置房缴款阶段。尚有以下人员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未书面明确分套意向,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鹿城区黎明东路394号滨江街道征迁现场办签订协议并分套。逾期未来的,本街道将根据合法建筑面积进行分套,你方今后不得再主张分套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附:

  黄云生:美国驾照号码(23719****)

  黄庆力:身份号码(33030219620629****) 

  黄庆林:身份号码(33030219590423****)

  黄庆芳:身份号码(33030219581118****)

  厉蟠云(厉贤焕继承人):身份号码(33030219811224****)

  厉志刚(厉贤焕继承人):厉志刚未提供身份证

  张绍斌:香港身份证号码[A056****]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STEPHEN THADDEUS CADMUS:

  本院受理原告刘少英与被告STEPHEN THADDEUS CADMUS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鄂0106民初1908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项:准许原告刘少英与被告STEPHEN THADDEUS CADMUS离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eople’s Court of Wuchang District,Wuhan,Hubei Province

  Announcement

TO:STEPHEN THADDEUS CADMUS

 We’ve accepted the case of divorce disputes filed by the 

plaintiff LIU SHAOYING asking for divorce with the defendant 

STEPHEN THADDEUS CADMUS. We are now serving the paper of 

civil judgment (reference No.:(2019)HB0106 MC No. 19080) to you 

via this announcement. Main court decisions stated in the said 

paper of civil judgment include: divorce granted between the 

plaintiff LIU SHAOYING and the defendant STEPHEN THADDEUS 

CADMUS. You are required to come to our court in person to pick up

 the said paper of civil judgments within three months after the 

date of this announcement and failure to do that will be deemed as 

such paper of civil judgments has been served. You can submit an 

appeal (original and duplicate) to our court upon the expiration of 

the 30-day period of this announcement and file your appeal to

 the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of Wuhan, Hubei Provin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f you are not satisfied at the said court decisions.

 Failure to do that will empower the said paper of civil judgments to 

take ef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