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中,关于医药分离、平台责权边界、在线诊疗的终止条件等具体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机制与底线、红线,在发展好互联网医疗、保障好用户数据信息安全、负责好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既保证了行业创新又体现了包容审慎。大浪淘沙,互联网医疗将进入高质量和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医生决策力更强。安全是所有医疗行为的必要前提。《意见稿》列出了具体执行参照(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同时由接诊医师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放大医生的自主决策力,在线诊疗行为的管理有了双重保障。
由于临床医疗的复杂性,在线诊疗中如何发挥好医生主观判断的灵活性,也是行业多年讨论的问题。《意见稿》中,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或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实则与平台标准化的硬管理取得有效互补。
冒名接诊行不通。根据《意见稿》规定,医务人员需实名认证,禁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接诊、导诊、及处方的行为,确保是医务人员本人接诊。此前,一些采用所谓“某某专家团队”名义,实际却利用助手或下级医生代替专家出诊的服务模式存在互联网医疗中,给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一定程度上,人工智能可以提高效率,起辅助作用,但绝不是替代作用。若人工智能完全替代医生接诊、替代药师审方,后果不堪设想。《意见稿》对医务人员进行资质审核与认证提出严格要求,增加了问诊流程中的审核环节。平台主体或将花更多的精力进行技术的投入和迭代,促进行业升级发展。
杜绝“以药养医”乱象。此次《意见稿》作出了严格规定,即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
统方,即对医生用药信息进行统计,提供给医药营销人员,以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在线上诊疗中,部分有药品销售业务的商业互联网医院,可能会鼓励医生多开药,拉升网上药品销量,这将推动过度用药。
此次《意见稿》处方合规监管的意图非常明确,若落地实施,将淘汰掉一批不合格的从业机构,有利于净化行业环境。
鼓励行业健康发展。本次《意见稿》的出台突出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社会关注度高、行业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了回应,激发了行业企业健康、高速发展的活力;并指导行业关注长期价值,给予技术投入者以信心,告别“野蛮生长”,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创新。
总体来看,新的政策将对整个互联网诊疗行业的健康生态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互联网医疗从规模化扩张、讲颠覆、找风口的时代,进入了确保患者安全与医疗质量的精细化服务时代。
(作者为丁香园创始人、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