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京0113民初10334号 LI WANG:本院受理的原告FRED FENG ZHOU与被告LI WANG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天竺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判决。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骏豪控股有限公司、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澄江县旅游总公司与云南澄江澄阳商务有限公司、骏豪控股有限公司、永昌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终18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骏豪控股有限公司、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英属地,本院已采取涉外送达的其他方式对骏豪控股有限公司、永昌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不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们两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4执363号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办案承诺告知书、限制消费令、当事人缴费通知书、评估事项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桐雨:本院受理原告索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4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TCI TECHNOLOGY CO.,LTD、昶悦华盛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自贸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TCI TECHNOLOGY CO.,LTD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昶悦华盛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TCI TECHNOLOGY CO.,LTD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昶悦华盛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天香、郭靖、郭洋洋、郭卫艳:河南宏耐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郭志新、王德安追偿权一案,因郭志新病故现依法通知你们作为郭志新的继承人参加诉讼,并公告送达起诉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举证期限30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焦作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ZHAO LING:本院受理原告李浩、张秋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向各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现李玉兰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8民初3913号民事判决,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均由二被上诉人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桂08民终880号 刘小著:本院受理的(2020)桂08民终880号上诉人刘坚伟、刘坚文、刘小宽诉被上诉人萧桂兰、刘钰菲、刘小著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8民终88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院领取(电话:0775-4591890),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WENYING XU(女,1956年9月1日出生,比利时国籍,护照号码:EN986794):原告北京欣雅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本院起诉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给付居间服务费22000元,并以11000元为基数,按日0.5%标准给付原告自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9日的违约金20075元;以22000元为基数,按日0.5%标准给付原告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现本院将上述内容作为起诉状副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再经30日答辩期,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一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九法庭开庭,如果你届时未到庭或提出答辩状及副本,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波士顿科学医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1445号原告美佳境植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波士顿科学医学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108民初37518号 曹钢:本院对原告张娇与被告曹钢、陈欣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张娇对本院作出的(2020)京0108民初37518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8民初37518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逾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被告丝路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北京中海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被告俄罗斯艾诗路丝封闭式股份公司、被告丝路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本院向你们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再经三十日答辩期,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2022年1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如果你们届时未到庭或提出答辩状及副本,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春光:本院受理原告吕鹤江与被告安春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K11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784号原告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LIAO HSUN HOAW(廖训豪):本院受理原告NEWMAN GEOFFREY(吉奥拂雷纽曼)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5民初24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美国万通保险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4778号原告广东铭泰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美国万通保险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摩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京73行初字第16418号原告福山黑醋株式会社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摩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101民初8884号 富永忠:本院受理原告富晓青诉你、富永生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1民初8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02民初1412号 郑丽:本院受理原告李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佛吉亚排放控制技术美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471号原告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佛吉亚排放控制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幼平:本院受理原告徐小丽诉被告徐和平、徐晓平、徐平、徐幼平遗嘱继承纠纷一案,请求判令:登记在徐寿万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3号楼414号房屋由原告徐小丽继承。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四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卡:本院受理原告明达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玉明:本院受理原告明达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蔡玉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琼:本院对吕雅贤与钟朗及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36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里356号楼412号房屋归原告吕雅贤所有。二、被继承人钟金元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中里6号楼4层2门402号房屋归原告吕雅贤所有。案件受理费21900元,由原告吕雅贤负担(已交纳)。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JOHNSON DIJAN BERNARD:本院受理原告王世海与被告JOHNSON DIJAN BERNARD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1442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三个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二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萍:本院受理原告刘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02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你与原告刘毅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及公告费4500元,由原告刘毅负担150元,由你负担465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KEOMANY DAOHONG:本院受理原告缪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3424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CHAMPOU SILIPASID:本院受理原告陈世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20)川3424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NUONG(阮氏娘):本院受理李建星诉你(2021)浙1024民初3804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原、被告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传票、举证、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VILADA SIHALATH(身份证号码:01-0105525):本院受理原告徐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22民初8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与被告VILADA SIHALATH离婚。案件受理费用2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秀英:原告黄力治与被告江秀英(2020)桂0107民初120号离婚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2年1月19日8时30分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告 ALI IHTSHAM:原告黄善佳诉被告ALI IHTSHAM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7民初11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巴奉珍: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591民初214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张振武诉请: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张佳凝由原告抚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宣判,开庭、宣判地点均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ESPINOZA RAMIREZ LUCIO LIZARDO:本院受理(2021)粤0105民初18273号原告付慧芳诉被告ESPINOZA RAMIREZ LUCIO LIZARDO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现因被告ESPINOZA RAMIREZ LUCIO LIZARDO(男,1984年9月12日出生,国籍:秘鲁,护照编号:119104813,身份证件号:42617065)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4日9时15分于本院第32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103民初239号 古宝茵、古宝珠、古兴发、古锦月:本院受理原告古锦 与被告古宝茵、古宝珠、古兴发、古锦月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给你们,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古锦 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800元,由原告古锦 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103民初240号 古宝茵、古宝珠、古兴发、古锦月:本院受理原告古锦 与被告古宝茵、古宝珠、古兴发、古锦月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给你们,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继承人古振衡名下的广州市中区第十甫路曾二巷11号房屋由原告古锦 继承一百二十八分之七十二产权份额,由被告古锦月继承一百二十八分之二十八产权份额,由被告古宝茵、古宝珠、古宝丽、古兴发各继承一百二十八分之七产权份额。本案受理费8800元,由原告古锦 负担4950元,由被告古锦月负担1925元,由被告古宝茵、古宝珠、古宝丽、古兴发各负担481.2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621民初3039号 严进:本院受理原告孙萍与被告严进、被告丁志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Brian Hutchison:原告刘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孙婉仪审理此案,书记员孟盼盼担任法庭记录。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刘晔与Brian Hutchison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此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日9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2-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方淑霞:本院受理原告林岚与被告张剪民、叶翠鸳、方淼、方淑云、方耀腾、方淑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206民初5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公告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五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陕01民初951号 郑建平:本院受理原告马新宁、刘忠民诉你及渭南市日月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爱香、郑淑惠、郑惠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陕01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请于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思桐:原告姚丽诉被告尚丽、李思桐、李长祥、赵秀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李思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7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注 销 公 告
湖南长茂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号:企合湘总字第000607号,经董事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杨映才、谭静波、汤静,清算组负责人:杨映才,请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静
联系电话:1508477998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律政服务大楼16楼1606室。
湖南长茂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清算义务告知书
BEI KAI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贝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DONGCHENG LU、Howarg Balloch:
南京宁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并成立了清算组。你们分别为宁凯公司的股东、董事,现清算组要求你们及相关人员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说明情况,并移交公司公章、财产、财务账册及文件。即使清算义务人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未能具体经手保管财务账簿,仍然负有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保证公司会计账簿完整,并向清算组移交账簿的清算义务,如未能全面履行该清算义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特此函。
电话:13912980776
邮箱:njcjyangxi@126.com
南京宁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9月16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KIM HYEON BEA(性别: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83327400):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于2018年11月30日,你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深圳富苑皇冠假日套房酒店2307房为张小艳开展了注射水光针的医疗美容活动,现场查见药品、器械一批,未查实违法所得。你的上述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100,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药品器械一批,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采用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罗卫医罚告[2020]9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你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陈述、申辩及听证,应当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行使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联系电话:0755-25400287 联系人:二中队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5楼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