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台港澳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09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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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至17岁在沪港澳台同胞将可登记预约接种新冠疫苗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9月01日   第 04 版)

  新华社上海8月31日电  (记者袁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1日发布信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上海市将于9月1日20时启动12岁至17岁在沪港澳台同胞新冠疫苗登记预约接种。

  根据“知情、自愿、风险自担”原则,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12岁至17岁在沪港澳台同胞可凭公安部门制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通过健康云平台进行线上登记预约,登记时须同时提供家长或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等。

  12岁至17岁在沪港澳台同胞根据登记预约信息,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前往登记预约点,现场出示“接种条码”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接种。严格落实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家长或监护人无法陪同接种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陪同接种,并签署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

  现阶段接种的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12岁至17岁在沪港澳台同胞与上海市同龄人群享受同等待遇,免费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