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网络世界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05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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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

互联网金融,要便捷更要安全(网上中国)

本报记者 林子涵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5月26日   第 08 版)

  徐 骏作(新华社发)

  小额贷款哪里借?零钱余额何处存?时下人们常用的App上几乎都可以找到金融服务的影子。但互联网平台在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也普遍存在无牌经营、信息垄断等诸多问题。日前,央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7项整改要求,在向行业乱象“泼冷水”的同时,也为防范金融风险、有序推进金融创新指明方向。

  

  平台热衷“金融变现”

  网购下单时,App弹出贷款广告;外卖付款时,App跳出分期提醒;打车计费时,App推送信贷通知……打开手机,电商购物、视频社交、美颜修图、出行导航等诸多网络平台都内嵌金融借贷产品,“日息低,审批快”“1分钟借钱,3分钟到账”等宣传语随处刺激着用户的神经。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企业纷纷“跨界”投身金融业务,以丰富的线上消费场景为入口,推出第三方移动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互联网理财等创新金融服务。部分平台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展开合作,资金加速流向小微企业,有力弥补传统金融领域短板。有机构统计,2019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已达到2.27万亿元;2013年至2019年,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规模增速均在50%以上;目前,互联网贷款的整体规模约为3万亿至4万亿元。

  然而,互联网平台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时,也出现“无照驾驶”、无序扩张等问题,对金融市场稳定带来风险。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约谈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指出网络平台企业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也普遍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问题。

  混业经营暗藏风险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以技术和流量优势领跑金融创新,激发了中国数字经济活力。然而,部分巨头出现的混业经营与信息垄断等问题,也为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系统性风险。“平台通过网络消费业务沉淀大量资金,并以此开展消费金融与企业小贷业务,形成财富效应。平台往往以科技公司为名,行金融业务之实,绕过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要求,极大降低了金融业务成本,事实上逃避了监管。”

  以信贷业务为例,多数互联网平台自行开展客户信用评级,此举加大金融风险。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在消费贷款快速扩张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忽视消费金融风险,客户资质下沉明显,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问题突出。此外,部分平台利用金融收益“反哺”主业亏损,掩盖了主业的真实发展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主任刘玉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据是网络金融平台的最大优势,打破数据垄断,才能防止各网络平台依托自身数据搞业务闭环,使央行能够对各平台个人信贷业务进行全面、及时的监管。

  此外,大数据滥用的行为可能侵犯金融消费者隐私。部分互联网平台过分收集个人信息与交易数据,精准推送金融营销广告,诱导人群进行负债消费。

  平台应提高行业自律

  针对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时存在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在联合约谈中提出7项整改要求,包括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支付回归本源、打破信息垄断、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等。

  “互联网金融乱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需要系统性监管体系予以回应。”孙立坚说,“中国的数字金融服务领先全球,金融监管部门总体将持宏观审慎态度,鼓励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创新。”

  金融科技日新月异,监管模式也应与时俱进。孙立坚提出,中国应尽快建立“监管沙盒”机制,为互联网平台提供一个风险可控的市场空间,支持其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探索和实践,及时发现和规避产品缺陷和风险隐患,降低商业运作成本。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应能及时跟进平台的数据。

  “未来中国在网络金融平台反垄断、引导资本有序扩张等方面将采取更多措施,引导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消费信贷。”刘玉书说,平台自身做好用户权益保护,提高行业自律,才是长远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