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的绿水青山游人如织,地道的农副特产火热销售,别致的网红民宿一家家脱颖而出……近些年,相信很多人和笔者一样,感受到了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乡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如何持续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则是各地政府和相关旅游企业面临的新课题。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有几条更是与乡村旅游密切相关。
文件指出,“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这无疑为乡村旅游进一步优化提高指明了方向。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将邻近区域的乡村进行串联,有助于单体吸引能力不高的乡村进入旅游消费市场。与此同时,开发精品线路有助于形成特定主题的旅游产品,比如赏花海、观日出、芋头宴……进而发展成稳定的乡村旅游名牌。有了响亮的品牌,才能维持乡村旅游的生命力。
笔者还注意到,文件提出“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这一点非常重要,乡村旅游之所以能火热发展,一个原因是其满足了人们尤其是城市人寻找乡愁、贴近自然的心理需求。不过,乡村旅游开发,并不意味着每个乡村变成景点,也不能将每个乡村做无差别的规划与建设,更不能忽视乡村原有的生态和人文习俗。目前,有些地方追风模仿,将村庄改造成千村一面,有的甚至新建仿古建筑代替原有古建,盲目开发让乡村失去了个性和吸引力,这种乡村旅游开发的败笔,值得警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就乡村交通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土地政策等问题进行了阐述。这些内容看上去似乎与乡村旅游没有直接联系,但对于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民宿的落地与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要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这些政策,无疑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相信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中,乡村旅游定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