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登记立案服务。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案件范围包括第一审民事、商事起诉。
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内地公民以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等跨境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展立案等相关诉讼事务。
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法官通过视频确认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在法官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无须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
根据规定,受诉法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登记立案。提交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在15日内补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在线退回材料并释明具体理由。无法即时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将继续深入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举措,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