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网络世界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年0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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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1月15日   第 08 版)

  公  示

  因“三社村(东蔡社)整村征收”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东蔡社28号的同字第40261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陈水管,人口壹口人。陈水管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房屋实际使用人蔡美女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按政策安置,政府拟按政策安置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蔡美女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公  示

  因“三社村(东蔡社)整村征收”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东蔡社349号的同字第39851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郭丕,人口叁口人。郭丕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郭丕的孙子王温阳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王温阳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公  示

  因“三社村(西蔡社)整村征收”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西蔡社101号的同字第39735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黄盏治,人口伍口人。黄盏治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黄盏治的曾孙蔡宝兴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蔡宝兴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81号的同字第144195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保存完好,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有德,人口壹口人。林有德已无法取得联系。现代管人林守成儿子林朝记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政府拟按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朝记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81号的同字第144196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保存完好,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有德,人口壹口人。林有德已无法取得联系。现代管人林泽儿子林炳南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政府拟按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炳南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的同字第144138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宅,人口叁口人。林宅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宅的曾孙女林小微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小微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