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51、185、192号的同字第144107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敬堂,人口陆口人。林敬堂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敬堂的儿子林大鼻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大鼻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55号的同字第144108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敬堂,人口陆口人。林敬堂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敬堂的儿子林大鼻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政府拟按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大鼻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86、188号的同字第144121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清见,人口伍口人。林清见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清见的儿子林勇仕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勇仕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的同字第144176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石别,人口叁口人。林石别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石别的儿媳林丽珍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丽珍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的同字第144193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石别,人口柒户共有。林石别已去世,其他权属人为林石别、林长禄、林碧遼、林玉广、林宅、林清泉、林成家。现林清泉的儿子林番猪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政府拟按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番猪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51、182、185号的同字第144119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水贱,人口伍口人。林水贱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水贱的儿子林朝通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朝通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82号的同字第144120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水贱,人口伍口人。林水贱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水贱的儿子林朝通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朝通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86、188、45号的同字第144133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文煌,人口贰口人。林文煌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文煌的孙子林辉豹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政府拟按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辉豹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72、382、383、155号的同字第144145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文裕,人口伍口人。林文裕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文裕的儿子林庆昌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庆昌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244、246、315号的同字第144152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永發,人口柒口人。林永發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永發的儿子林德聪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德聪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362号的同字第144135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怣狗,人口柒口人。林怣狗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怣狗的孙女林静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静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公 示
因“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整村征收(潮瑶社)”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潮瑶社155号的同字第144126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上述房产经认定符合征收补偿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上述房产的《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遗失,存根联登记的权属人为户主林友陶,人口捌口人。林友陶已去世,其他权属人难以确定。现林友陶的儿子林明跃以上述房产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其他权利人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或对补偿方式、补偿价值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与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400730938)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异议期届满没有收到异议书及相应证据的,补偿补助款将由林明跃代为领取。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