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墩上社一组、二组、三组;东埔社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益人:
因“岩内村(东埔社、墩上社)旧村整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墩上社一组、二组、三组;东埔社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辖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为充分保障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岩内村墩上社一组、二组、三组;东埔社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地界范围内的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自行前往后溪片区岩内整村房屋征收指挥部(岩内村大埕北里43号)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
特此通告。
联系人:郭速 联系电话:18959279080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