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广告

本版新闻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下一篇

公示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12月25日   第 11 版)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杜女幼等叁口人持有同字第097433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杜女幼等叁口人的相关权属人)林亚笑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杜文庆等肆口人持有同字第097451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杜文庆等肆口人的相关权属人)杜志岗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林邦杰、林守慎持有同字第003643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林邦杰、林守慎的相关权属人)陈福气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林禾山、林江源、林文糞持有同字第097425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林禾山、林江源、林文糞的相关权属人)林乖英、林建成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林回尚等贰户持有同字第04253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林回尚等贰户的相关权属人)林丽边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林回尚等伍口人持有同字第097452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林回尚等伍口人的相关权属人)林明容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林江元等陆口人持有同字第097414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林江元等陆口人的相关权属人)林建成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公  示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权属人林老牛壹口人持有同字第097460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产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林老牛壹口人的相关权属人)林团结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0592-6212717)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