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303民初28376号 TIMOTHY LEROY PLUMLEY:原告李依华诉被告TIMOTHY LEROY PLUMLEY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定于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14楼第31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宝谦:本院受理原告陈亨道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303民初28911号,本院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直播庭审活动告知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七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COSMOS CORPORATION、ACCUSERVICE TECHNOLOGY CO.,PTE.LIMITED:原告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COSMOS CORPORATION、ACCUSERVICE TECHNOLOGY CO.,PTE.LIMITED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二被告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建萍:原告江碧华与被告刘建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4029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2月1日9时15分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114民初19303号 高晓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汉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14民初19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高晓娟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李汉峰违约金100000元;二、驳回李汉峰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武丽明、武立佳、范文青、范慧云、范元珍:本院受理原告范文楠、范文炬、范文新、武丽明、武立佳、范文青起诉被告范慧云、范元珍、范元卿遗赠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登记在范冬云名下的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二区36号楼2门212号房屋归范文楠、范文炬、范文新共同所有,各占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2.范冬云名下的存款、理财金融产品及相应收益归范文楠、范文炬、范文新共同所有,各分得三分之一的金额;3.诉讼费由三原告共同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原告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及合议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层第7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772号 张铁林:本院受理原告华语万映影视文化浙江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铁林演出合同纠纷(2020)京04民初77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107民初9142号 蔡虎、王淑珍:本院受理李宝锋与王淑珍、蔡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伍鸿德:本院受理原告庄茜与被告伍鸿德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08民初858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庄茜与被告伍鸿德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117执异39号 Zhang Jin(张劲):本院受理的王振江申请执行北京千秋业乐器有限公司的案件中,张劲提出执行异议。本院经审查作出(2018)京0117执异39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案外人张劲的异议申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京0117执异39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期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白相铉(男,韩国国籍,1976年1月1日出生,护照号:M63532814):嘉丰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九条向你方公告送达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书内容:驳回原告嘉丰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诉状内容:1.请求依法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38316号判决书,并依法支持上诉人(一审原告)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上诉期。你方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公告期满)3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在上诉期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一审原告嘉丰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富士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京73行初257号原告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富士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139531号关于第10111638号“GANTEN”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针对第10111638号“GANTEN”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重新作出裁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燕玲:本院对孙梓译与邹小平等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6民初37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霍利斯特企业加利福尼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7)京73行初6552号原告杭州宇弘纺织品服装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霍利斯特企业加利福尼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杭州宇弘纺织品服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故设文化艺术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伍长安(GOO THUAN ONN):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科华视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证据、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LIU FANGHUA(刘芳华):本院受理(2019)京民终573号及(2019)京民终590号,上诉人LIU FANGHUA(刘芳华)与被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两个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美玲:本院对徐帆与徐宝龙等遗嘱继承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6民初2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Nicholas James Macdonald Outlaw、Michael Philip Outlaw、Elizabeth Jane Huggins、Jennifer Anne Outlaw:本院受理原告李红诉被告张一凡等5人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257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MANUELA ATAN MUIN GEB.DAHM: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俊与被告MANUELA ATAN MUIN GEB.DAHM离婚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5民初703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锋尚国际控股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京73行初6097号原告安德阿镆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锋尚国际控股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21602号关于第6365490号“安德玛”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第三人锋尚国际控股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第6365490号“安德玛”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氏慧(TRAN THI TUE):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炳风诉被告陈氏慧(TRAN THI TUE)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481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108民初9280号 李晗:本院受理原告吴艋与被告李晗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8民初9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艋与李晗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吴艋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302民初8547号 徐秀微:原告姜凤玲诉你方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定于2021年4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302民初9614号 诸晓晓、徐诸超群:原告徐国新诉你们与叶眉眉、徐爱武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1年4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明生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建明与被告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明生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5民初78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WANG JAMES: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大雁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WANG JAMES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SUK):本院受理的原告龚雁斌与被告北京科仪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SUK)、梁宏海、金容完(英文名:KIM YONGWAN)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金容完(英文名:KIM YONGWAN)在上诉期间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提交答辩状,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公告 TRAN THAI THANH THUY(陈泰清翠):本院审理许荣华诉你离婚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7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春彦(台胞证号码:00922610):本院受理魏绍军与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姜春彦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魏绍军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与姜春彦在2016年9月12日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具体合同编号以实际签订的为准)。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区1号楼(原宣武法院)第8号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春彦(台胞证号:00922610):本院受理贺文德与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姜春彦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贺文德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与姜春彦在2016年9月12日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具体合同编号以实际签订的为准)。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在本院南区1号楼(原宣武法院)第8号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春彦(台胞证号:00922610):本院受理梁家瑞与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姜春彦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梁家瑞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徐长琰、苏维伟、孙麓、双晨、张研与姜春彦在2016年9月12日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具体合同编号以实际签订的为准)。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区1号楼(原宣武法院)第8号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理查德·安东尼·波拉罗: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4824号原告广州洁宜日化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DOBRIKOV IGOR:本院受理王若琨诉被告 DOBRIKOV IGOR、北京优肯飞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损失 200000元及自2019年12月24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东2-19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108民初10336号 刘朝晖:本院受理原告刘学东诉你与周汇珍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8民初103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刘学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刘学东负担(已交纳)。你应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刘学东就(2020)京0108民初1033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刘学东的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2010年2月1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依法判决刘朝晖协助将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5号楼1门501号从刘朝晖名下过户至周汇珍名下;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雅克沃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京73行初7869号原告汕头市缤缤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雅克沃特集团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汕头市缤缤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泰多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纽迪西亚国际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泰多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京73行初156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99330号《关于第11522371号“APTAMIL”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纽迪西亚国际有限公司针对第11522371号“Aptamil”商标所提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纽迪西亚国际有限公司、第三人泰多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杭州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该行政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覃辉光:覃辉彩诉覃莉珍、覃微微、覃辉亮、覃辉光(2020)桂0205民初3226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之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之内。定于2021年4月23日9时在本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家碧:本院受理(2020)桂0205民初119号原告陈元元、周子腾诉田家碧、第三人颜均海继承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之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之内。定于2021年5月14日9时在本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周春蕾:本院受理的原告徐维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肖永帅、AGNIESZKA KATARZYNA,BIENKOWSKA:本院受理原告王泓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佟海巍:本院受理原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0103民初2573号 TRIXY AVIATION proizvodnja zrakoplovov d.o.o.: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中德轻型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TRIXY AVIATION proizvodnja zrakoplovov d.o.o.技术进口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103民初25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中德轻型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9400元,由原告广州中德轻型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105民初20024号 蒲德敏(英文名:La-Pu De Min,女,1964年4月5日出生):本院受理(2020)粤0105民初20024号原告周婉云诉你、被告蒲庆权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42号大院34号401房中属于被继承人蒲民、谭秋杏夫妻共有的四分之一产权份额由原告周婉云、被告蒲德敏(英文名:La-Pu De Min)、蒲庆权共同继承,继承后,每人各占上述房屋的十二分之一产权份额;2.判决确认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66号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蒲民、谭秋杏夫妻共有的四分之一产权份额由原告周婉云、被告蒲德敏(英文名:La-Pu De Min)、蒲庆权共同继承,继承后,每人各占上述房屋的十二分之一产权份额;3.本案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13日8时45分于本院第19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105民初35821号 张之敏(男,1962年10月23日出生,原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西华二街14号101房):本院受理(2019)粤0105民初35821号原告张之华诉被告张之敏继承纠纷一案,原告变更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登记在张君山名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路西华二街14号101房房屋为张君山和徐友梅夫妻共同财产,现为张君山和徐友梅的遗产;2.判决确认张之华、张之敏是张君山、徐友梅的法定继承人;3.判令被继承人张君山、徐友梅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路西华二街14号101房(穗房产地证字第0299206号)房屋产权]由原告张之华一人全部继承;4.判令被告张之敏协助将穗房产地证字第0299206号的产权登记在原告张之华名下;5.本案受理费由原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证据、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起算30日内,举证期从答辩期届满后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13日10时15分于本院第19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盈华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鄂01民初6125号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诉被告湖北福星鸿泰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盈华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张丽玲、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营销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4月7日9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苏03民初84号 蓝星工程有限公司(LANXIN ENGINEERING PRIVATE LIMITED):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3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蓝星工程有限公司(LANXIN ENGINEERING PRIVATE LIMITE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人民币2474014.25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利息以人民币2474014.2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10月26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592元,由被告蓝星工程有限公司(LANXIN ENGINEERING PRIVATE LIMITED)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684民初3820号 樊培蕾:本院受理原告陈礼与被告樊培蕾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684民初382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13日14时在本院行政庭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