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港澳律师界多年来呼吁和期盼的赴内地执业,终于有了里程碑式的回应。这对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片充满希望的热土。它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7000万,经济总量达10万亿元,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一个主权国家下的两种制度、三个法系、三个关税区和三种货币”,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之处,也是其机遇所在。国家一直在大力促进大湾区内各类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然而不管是“贸易畅通”“资金融通”还是“民心相通”,都需要从法律上处理好不同法域的衔接问题,需有法律“软联通”的护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个决定,可谓“一举三得”——不仅有利于推动大湾区内法律人才资源共享,打造优质司法服务圈,保障大湾区各方面建设顺利进行,而且从职业规划上,给予港澳法律界人士更大舞台更多机会,实现事业持续发展。更重要的,这一安排能让港澳律师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亲身见证和推动国家法制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法治和文化环境复杂”,是法律界人士对大湾区的共识。粤港澳三地分属不同法律体系,加之经济结构外向型特点突出,各领域合作产生的争议纠纷非常复杂。在大湾区中的跨境合作项目,需要不同法域、不同业务领域的律师共同参与,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难能可贵的是,这样的机遇是独特的、共赢的,并不排他,不同法域的律师完全可以参与同一个跨境项目,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可以肯定的是,今后大湾区与世界接轨的程度只会越来越高,而港澳律师是中国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人才资源,为他们参与大湾区建设打开“绿灯”,从而打造大湾区优质司法服务圈,是大湾区“软联通”的重要一环。
支持港澳律师赴内地执业,还化解了他们的“无源之渴”。众所周知,香港的法律服务发达,人才具备一定优势,但本地市场却基本饱和。截至2020年7月底,香港律师会共有会员12034人,持有执业证的律师会员有10519人,长期以来法律市场竞争激烈,特别是小型律所和年轻律师常面临案源不足的问题。但与此同时,内地却有广阔的法律服务市场,尤其随着大湾区内人员和经贸往来增多,以民商事为主的各类司法案件也随之增多。2019年至今,广东各级法院审结的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超过1.25万件,涉港案件占绝大多数。如今港澳法律人才在大湾区内的流动壁垒终于被打破,他们可在更广阔的空间找到自身用武之地,延续事业和人生理想。
专业服务既是港澳的所长,又是当前国家所需。香港是中国唯一施行普通法的城市,香港律师有丰富的国际经验,不少从业者拥有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从业资格。获得内地执业资格,有助于进一步增加香港律师的国际竞争力,为香港法律界培养复合型人才,推动香港成为大湾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与此同时,香港执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优势,也将以法律协作的形式,助力内地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为国家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律界人士的“亲密接触”,还能激发出一场国际视野和本土智慧的“火花碰撞”,为港澳与内地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创造条件。目前,香港多数律师对内地法律不太了解,甚至有误解。这一安排有利于香港律师更加深刻地了解内地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亲身参与国家法制建设,见证国家的巨大进步。
不少港澳律师现时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们期望能发挥自身独特作用,致力于大湾区建设,推动港澳与内地法律服务业不断向前发展。此次试点成功之后,大湾区内更多更深入的对接融合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