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华侨华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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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7月27日   第 06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113民初3807号 朱华(ZHU HUA):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军诉被告朱华(ZHU HUA)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京0113民初3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天竺法庭第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氏雪儿(DU THI TUYET NHI):本院受理原告郭亚飞诉被告余氏雪儿离婚纠纷一案[(2020)闽0427民初149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准予原告郭亚飞与被告余氏雪儿离婚。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Joseph kwa Leong Cheng:本院受理原告门继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京0113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健:本院受理原告张涛与被告魏志英、张健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2民初441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乙21号楼307号房屋属于张世雄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由原告张涛继承。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乙21号楼307号房屋由原告张涛、被告魏志英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张涛占有该房二分之一份额,被告魏志英占有该房二分之一份额。案件受理费九千五百一十九元,由原告张涛负担(已交纳)。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淼:本院已受理你与原告刘鹏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告刘鹏与被告王淼之间的婚姻关系。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女刘馨语、婚生子刘佳语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万元,至刘馨语、刘佳语十八周岁止。3.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1.北京市大兴区芳苑小区24号楼3至4层1单元301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3973333元折价款;2.车牌号为京LY2230奔驰车一辆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145000元折价款;3.共同债务(其中借款40万元,交孩子学费;借款2500美元,交美国房子的贷款)由二人均担。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层第7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燕:本院受理原告吴啟华、王煦、王漪诉被告王燕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三层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4民初185号 杨正兵(YANG ZHENG BING)、加拿大FNP公司(FNP CANADA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永安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杨正兵(YANG ZHENG BING)、加拿大FNP公司(FNP CANADA LIMITED)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京04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闽生(110102195002033065):本院受理原告王鼎生与被告王同生、王安生、王闽生、王河生、第三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继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秦秋芳的丧葬费3100元归原告所有并由被告返还;2.请求依法对秦秋芳抚恤金190190元进行分割并判令其中的60%即114114元归原告所有并由被告返还;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2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0年12月1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辽0302民初245号 李佳妮:本院受理刘乐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刘乐诉称: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李佳妮配合刘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令李佳妮支付延迟期间违约金1000元;二、要求李佳妮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1月23日9时在本院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执行的张咏强与孔庆忠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孔庆忠(美利坚合众国公民)、孙忠厚、孙明明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执18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孙忠厚、孙明明代被执行人孔庆忠(护照号:452057069)持有的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孙忠厚实缴712万元对应的股权,孙明明实缴378万元对应的股权)。冻结期限为叁年。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至甲电影企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京0105民初62792号原告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诉须知、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6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区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4民初534号 美国亚洲糖尿病研究基金会(AMERICA-ASIA DIABETES RESEARCH FOUNDATION):本院受理原告首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美国亚洲糖尿病研究基金会(AMERICA-ASIA DIABETES RESEARCH FOUNDATION)、郝刚(Gang Hao)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京04民初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532号 亚洲发展投资银行(Asia Development & Investment Bank Ltd)、能源桥梁有限公司(Labuan FSA ENERGY BRIDGE Ltd):本院对原告王东国与被告能源桥梁有限公司(Labuan FSA ENERGY BRIDGE Ltd)、亚洲发展投资银行(Asia Development & Investment Bank Ltd)、吕长春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4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383号 李相澈(LEE SANGCHUL)、李真洙(   ):本院受理原告刘道敏与被告李相澈(LEE SANGCHUL)、李真洙(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0)京04民初3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和45日,并定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384号 李相澈(LEE SANGCHUL)、李真洙(   ):本院受理原告贾青杰与被告李相澈(LEE SANGCHUL)、李真洙(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0)京04民初38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和45日,并定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捷荣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 2819、2821号原告TWG茶产品私人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捷荣国际有限公司商标权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中国行:本院受理的(2018)京73行初6804号原告深圳市舒安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中国行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被诉决定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乐赛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乐赛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争:本院受理原告郭亚欣诉被告杨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榆河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巴特埃姆斯国家浴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3685号原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巴特埃姆斯国家浴场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第三人应诉通知书、证据以及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0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法庭进行开庭。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NHL企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5463号原告姜淑秋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NHL企业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并同时给你方送达原告姜淑秋提出的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10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SUK):本院受理的原告龚雁斌与被告北京科仪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闵淑(英文名:LEE MINSUK)、梁宏海、金容完(英文名:KIMYONGWAN)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梁宏海在上诉期间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提交答辩状,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玉霞:本院受理原告吕明、赵勃、周泽夏诉被告新汇闻(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玉霞、秦金保、保定璐隆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吕明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追加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为(2019)京0108执370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共同与被告一承担向原告支付41500元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2.请求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四被告承担。原告赵勃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追加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为(2019)京0108执370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共同与被告一承担向原告支付34600元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2.请求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四被告承担。原告周泽夏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追加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为(2019)京0108执372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与原告一共同承担向原告支付36000元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2.请求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四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2-19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壳牌品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12830号原告济南海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壳牌品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第三人应诉通知书、证据以及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0年11月3日上午10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法庭进行开庭。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咖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京73行初846号原告群光实业(武汉)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咖啡有限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群光实业(武汉)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人民币100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亚新(YAXIN LI):本院受理原告李然(RAN LI)与你继承纠纷一案,李然(RAN LI)起诉要求:1.请求原告继承父亲程恩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浦发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存款的一半,存款数额以法院查询存款函为准;2.请求判决被告将其所占有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一半13.2万元及其利息1万元还给原告,共计14.2万元;3.请求原告继承父亲程恩在北京看丹老年公寓的预付款的一半2.5万元;4.请求分割被告从父亲程恩银行中取走的1.5万元,判决被告偿还其一半即0.75万元及其利息0.06万元给原告;5.请求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起诉立案费、诉讼代理费、工时费、办理法律文件的费用等,除起诉立案费外,后几项的费用共计7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莞:本院受理张桂云诉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京培,身份证号码:720520-1648921):本院受理原告周颖诉被告   (李京培)离婚纠纷一案[(2019)辽0102民初1398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份及副本一份,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素贞、ANG WEI HOW(洪伟豪):本院受理原告许晓桢与被告陈素贞、ANG WEI HOW(洪伟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206民初17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办案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9时(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范俐:原告马桂荣诉你继承纠纷一案,因找寻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602民初11500号民事判决书,登记在范春亭名下、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丹桂街11号内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烟房私证字第E11829号)75%产权归原告马桂荣所有,25%产权归你所有。案件受理费9700元,由原告马桂荣负担7275元,你负担2425元;公告费4500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HA SAUNG(河士雄):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星颐瑞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解除原告烟台星颐瑞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士雄2016年5月26日签订的烟台星颐广场商业管理服务协议。二、被告河士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烟台星颐瑞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商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物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共计190858.76元及违约金(以190858.76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支付至付清之日止)。三、原告烟台星颐瑞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被告河士雄保证金8857.8元、装修押金20000元。四、驳回原告烟台星颐瑞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60元,公告费(以单据数额为准),由被告河士雄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691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HA SAUNG(河士雄):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原告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士雄2016年5月26日签订的烟台星颐广场购物中心租赁合同于2017年12月7日解除;二、被告河士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00122.34元及违约金(以100122.34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支付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河士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91146.86元;四、原告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被告河士雄租赁保证金13286.8元;五、驳回原告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58元,公告费(以单据数额为准),由被告河士雄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691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大妹:本院受理原告陈全太诉被告黄大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审理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暐:本院受理原告彭蕾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四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9年10月24日刊登的(2019)桂06民初6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故再次开庭,开庭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9时,开庭地点不变,特此更正。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民终403号 中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扩辉煌赠品玩具有限公司、胡志豪、周志华、胡斯诺:本院受理上诉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扩辉煌赠品玩具有限公司、胡志豪、周志华、胡斯诺、中扩赠品玩具(洛宁)有限公司、赵银武、宋欢欢、程小云、胡耀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12月9日9时在本院二号楼第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