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金融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证券”)和兴业金融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期货”)拟申请将其客户的无人认领的资产依照规定转交到香港高等法院。
自2019年12月9日起,兴业金融证券及兴业金融期货通过书面发送至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网站公告、电话等各种联系方式开始通知客户有关兴业金融证券及兴业金融期货计划将停止在香港所有业务,以及取得客户指示以转出或提取他们存放在兴业金融证券及/或兴业金融期货的资产。
兴业金融证券及兴业金融期货向所有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并告知客户有关兴业金融证券及/或兴业金融期货(如适用)与客户订立的客户协议将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28日或2020年5月29日终止(适用于特定客户 )。该等客户协议亦已被终止。
根据《受托人条例》(第29章)第62条,兴业金融证券及兴业金融期货拟在短期内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将其客户的无人认领资产转交至香港高等法院。尚未回复或收到兴业金融证券及/或兴业金融期货的书面通知的客户,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与兴业金融证券及/或兴业金融期货联系。
兴业金融证券及兴业金融期货的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192-194号协成行九龙中心12楼
电话:(852)2103 5657、(852)2525 1118
传真:(852)2810 0908
电子邮箱:rhb.hk.support@rhbgroup.com
兴业金融证券有限公司
兴业金融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