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强化转产安置,保障退捕渔民生计。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补助资金。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五是加大市场清查力度,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六是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