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吴秋余)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4年。
据悉,为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和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此次公告明确,原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