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2020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结果显示,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9.9%,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2%,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
地表水方面,前3个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2.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劣Ⅴ类为2.1%,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西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流域水质良好,淮河、松花江、海河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参加排名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覆盖2050个国控断面(其中1940个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110个为入海控制断面)。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玉树、金昌、柳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铜川、沧州、邢台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
空气方面,前3个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12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加24个;PM2.5(细颗粒)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PM10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臭氧浓度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二氧化氮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一氧化碳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
前3个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9.6%,同比上升1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其中,北京市3月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上升19.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7%。1-3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1.3%,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3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1-3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0%,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2%。
汾渭平原11个城市3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3%,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1-3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9%,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