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从“补、延、扩”三方面对稳就业政策进行细化。
“补”是指实施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延”就是延长政策扶持期限,延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延续实施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扩”就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扩大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据悉,这些政策主要有八项,其中既有首次出台的新政策,也有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政策包括:实施一次性用工补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紧盯援企纾困,加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与社保减免政策衔接;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限、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完善重点群体保障机制;扩大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延续实施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强化就业援助;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减缓创业主体资金压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青岛市提出的“创业担保贷款展期及贴息”为全国首创政策。根据该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及时还款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展期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其中,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由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其中贷款采取保证人形式担保的,需反担保人同意并与政策性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展期合同。
以上政策中,部分延长期限期间的补贴自动延期,无需重新申请。其他政策,企业或劳动者可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赵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