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从国家到地方多措并举,正在全国编织起一张保护野生动物的大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对媒体表示,有必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力度。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2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追责。2月14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该法明确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涉及非法生产、经营、猎捕、交易、运输等诸多环节。
自疫情以来,我国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依法惩治。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从1月21日公告下发到2月6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经营场所149.8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9.1万个次,停业整顿市场及经营户3700余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信息7.7万条。联合林草、农业等部门风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16000余个。
1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庄某在山上捕捉到一头约90斤的野猪。1月31日,进行疫情防控排查的民警发现,庄某正在处理捕获的野猪。经讯问,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消息,将审议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