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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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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1月21日   第 11 版)

  2019年10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罗府函〔2019〕295号),依法征收《罗湖区翠竹街道木头龙片区更新单元规划》范围内已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或其他房地产权利凭证的零星房屋。深圳市新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经依法确定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已完成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并出具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向下列被征收人送达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被征收人应来我局领取分户评估报告,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分户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通过我局向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逾期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25190710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七楼、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六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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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佩玉 邮箱:hwb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