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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12月24日   第 10 版)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113民初26657号 CATHERINE LEE: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向伟诉被告CATHERINE LEE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京0113民初26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天竺法庭第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唯: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成、张金兰诉被告张银成、张金华、宋恩敏、张唯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2民初24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登记在陈华云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5号楼2层4号的房屋由原告张建成、张金兰、被告张银成、张金华、张唯共同继承,每人各占五分之一份额;二、驳回被告张银成、张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500元,由原告张建成、张金兰各负担3300元(已交纳),被告张银成、张金华、张唯各负担3300元(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自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KIM HOJUN(护照号:M36755000):本院受理原告陈秀丽诉被告KIM HOJUN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12民初88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陈秀丽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3.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成熙(LEE SUNG HEE):本院受理原告郑光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27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公告 YAP WEN LI:本院对原告王新皓诉被告YAP WEN LI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983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988号 李晓华(LI XIAOHUA):本院受理原告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华(LI XIAOHUA)、杨琨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2点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4民初297号 惠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朱洵:本院对原告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被告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惠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朱洵、王方以及第三人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京04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895号 程卓:本院受理(2019)京04民初895号原告北京中技金谷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卓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4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关缉私分局公告 我局于2018年4月11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册子南洋之星船厂码头查获走私白糖船舶一艘,船体标有“GUANG LIAN”字样,船舶证书显示为巴拿马籍。该船舶所涉案件已判决生效,现责令该船舶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文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靳凤玲:本院受理原告顾宁一与被告靳凤玲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2民初98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原告顾宁一与被告靳凤玲离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271号 惠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WHALE (ASIA)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朱洵:本院对原告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被告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惠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WHALE (ASIA)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朱洵、王方、第三人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京04民初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欣:本院受理王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右安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558号 陈隆(LUN CHEN):本院受理原告石凯俊与被告陈隆(LUN CHEN)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京04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德胜贸易有限公司[Datawin贸易公司(Datawin Trading Limited)]、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sin Cho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本院受理原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中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德胜贸易有限公司[Datawin贸易公司(Datawin Trading Limited)]、被告新昌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被告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sin Cho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诉讼服务告知书、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本院(2019)京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日9时30分到本院交换证据;于2020年9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进行证据交换(质证);于2020年9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京04民初12号 MARIA RHOEDA ABRAHAM(阿巴尔汗·玛利亚):本院对原告凌巍才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4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晓光:本院受理原告彭亮起诉你及黄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反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桥法庭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晓光:本院受理原告彭亮起诉你及黄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桥法庭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大石集团公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京73行初4640、4641号原告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大石集团公共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行政判决书、上诉状。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用人民币100元。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15日内。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加拿大中国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加拿大中国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诉被告加拿大中国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高艺馨(英文名:YIXIN GAO):本院受理上诉人张蕊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徐光宇、高艺馨(英文名:YIXIN GAO)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3民终15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请你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621民初1279号 仲从华:本院受理原告欧阳振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621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621民初1280号 仲从华:本院受理原告于村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621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亦武:本院受理(2019)京0101民初15444号原告潘蕾、郝芃、陆浩翔、崔凉珍、崔平、崔健、肖毅甫、肖毅敏诉被告张路英、张路华、张路雄、张小仑、肖鸣锵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彤:本院受理原告刘淑宜诉被告张鹏、王彤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7民初16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辉升:本院受理原告宁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吉0403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迪赛尔股份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2850号原告马继辉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迪赛尔股份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4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公告 AUNG YE LWIN(男,1978年6月26日出生,缅甸国籍,护照号:M019461,缅甸身份证号码:MA097565):本院受理的(2018)渝0115民初4569号原告许雪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院民一庭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5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捷荣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京73行初2071、2072、2073、2074、2075、2076、2077、2078、2079、2080、2081、2082、2083、2084号原告TWG茶产品私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捷荣国际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十四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4月22日9时30分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巨雷:本院受理原告胡为春诉被告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郭巨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VMware Inc.:本院受理的(2019)京73民初237号原告普华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VMware Inc.、被告VMware International Limited、被告威睿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被告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被告香港佳杰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HongQing Shan: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鑫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HongQing Shan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北京鑫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间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八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提交答辩状,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桂0902民初3318号 马莉、洪志皓、洪志楷:关于原告马嘉、马端、马瑞诉马莉、洪志皓、洪志楷继承纠纷一案,定于2020年3月26日8时40分在本院(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614室公开进行机构选择,请你方到场参加。各方当事人经通知未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鉴定机构的权利,但不影响机构的选择,本院将依照法律规定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公告 蔡灿荣:本院受理的原告黄秀芳与被告蔡灿荣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使用直接、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判决主文为准予黄秀芳与蔡灿荣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烟台润昌建材有限公司、烟台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德辅置业有限公司、张桂杰、陈颖、曹经庚:原告杨希财诉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烟台润昌建材有限公司、烟台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德辅置业有限公司、张桂杰、陈颖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曹经庚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自曹经庚举证期满之日起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付映环:本院对张铁之与付映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付映环给付原告张铁之违约金2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被告付映环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2民初18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博树(身份证号:110104195511230852):本院受理刘仲秋诉你及被告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金梅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作出(2018)京0102民初1288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刘仲秋不服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法院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博树(身份证号:110104195511230852):本院受理刘仲秋诉你及被告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金梅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2民初128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刘仲秋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621民初7178号 史晓红:本院受理(2019)苏0621民初7178号原告颜国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公告 庾哲龙: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先与被告庾哲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吉2426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叶文、范秀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诉被告叶文、范秀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鄂01民初4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鄂0104民初6174号 NIRMAL KUMAR DATTA(尼莫尔·古马尔·达多):本院受理原告刘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鄂0104民初6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立:本院受理原告葛慈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0115民初44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在本院三楼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鄂06民初224号 陈天宇: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与被告襄阳新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融汇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光优电子有限公司、付学斌、肖善忠、陈天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相关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

  宁秦府征补字(2019)第36号

  征收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司勇;职 务:区长

  被征收人:王庚荣(身份证号码不详),男,1945年6月10日出生,迁居上海地址不详。

  被征收人:王庚翔(身份证号码:320103194610220535),男,1946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本市秦淮区针巷4号。

  被征收人:王庚萍(身份证号码:320103195007301861),女,1950年7月30日出生,迁居上海地址不详。

  被征收人:王赓凤(身份证号码:320103195512041765),女,1955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本市秦淮区御道街60号1幢504室。

  被征收人:王庚义(身份证号码不详),男,1959年1月4日出生,移居香港。

  被征收人:王子靖(身份证号码:320103199106220539),男,1991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本市秦淮区针巷4号。

  被征收人:朱林盛(身份证号码:320105194511240015),男,1945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本市秦淮区文思新村18幢205室。

  被征收人:朱默猷(身份证号码:32010319820218051X),男,198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本市秦淮区文思新村8幢603室。

  被征收人:刘如琦(身份证号码:110102193401262747),女,1934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3号6楼2门502号。

  被征收人:王琦(身份证号码:110102195902272715),男,1959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3号6楼2门502室。

  被征收人:王玠(身份证号码:110105196312295419),男,196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3号6楼2门502室。

  因针巷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需要,区政府于2018年2月14日作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宁秦府征字(2018)3号〕,决定对秦淮区针巷2号(平房)、针巷2-1号(平房)、针巷2-2号、针巷2-4号(平房)、针巷2-5号、针巷4号、针巷4号-1、针巷6号、针巷6号-1、针巷6号-2、针巷8号、针巷11号、针巷12号(平房);刘公巷17-2号;刘家塘1-1号、刘家塘1-2.17.36号、刘家塘2号、刘家塘2-1号、刘家塘3号、刘家塘5号、刘家塘7号、刘家塘7-1号、刘家塘39号、刘家塘40号;太平南路565号范围内的房屋(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实施征收。本次的房屋征收部门为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现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下简称“区房产局”),评估机构是通过摇号选定方式产生的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查,本市秦淮区针巷4号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房屋登记产权人为王松寿、王荣寿,房屋用途为住宅,系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51.2㎡,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国有土地使用面积111.5㎡。经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房屋评估价格为人民币4442134元整。经调查,王松寿于2001年死亡,子女有王庚荣、王庚翔、王庚尧、王庚义、王庚云、王庚萍、王庚凤。王庚尧于2008年死亡,儿子王子靖系其法定继承人;王庚云于2013年死亡,配偶朱林盛、儿子朱默猷系其法定继承人;王庚义早年移居香港,因被征收人未提供完整的家庭成员信息,征收实施单位经多方查证仍不能查清王庚义的身份信息;王荣寿于2019年1月24日死亡,配偶刘如琦、儿子王琦、王玠系其法定继承人。2019年6月15日征收实施单位在报纸上刊登房屋征收公告,并公示了评估结果,同时要求王松寿、王荣寿的继承人在指定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征收决定下达后,未有相关权利人对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因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区征收部门(区房产局)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的规定,作出如下补偿决定:

  1.征收人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被征收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地址:本市乐居雅花园05幢一单元503室(建筑面积约为77.86㎡)、乐居雅花园05幢一单元603室(建筑面积约为77.86㎡)和乐居雅花园05幢一单元504室(建筑面积约为78.86㎡),由区征收部门(区房产局)依法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上述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款人民币31147元,搬迁补助费人民币15120元,过渡补助费人民币108864元,有线电视补助费人民币400元,空调补助费人民币5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56031元。区征收部门(区房产局)已将补偿款专户存储(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门支行,户名:南京秦淮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2110122000039232)。

  被征收人应当在本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与区征收部门(区房产局)办理坐落在本市秦淮区针巷4号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手续。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区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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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嘉宝 邮箱:guojih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