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曲哲涵)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中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2020年7月1日起,中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