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孔德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举行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表示,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
韩长赋介绍,《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是“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严禁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违法调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党的十九大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次《意见》又进一步做了明确。”韩长赋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75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进城农户承包地的处置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韩长赋介绍,《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从2014年起,我们开始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经过6年来的集中攻坚,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发证率超过94%。下一步要继续抓好扫尾,做到应发尽发。”韩长赋表示,将继续健全配套法律政策,按照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将开展延包试点,摸索经验,指导基层探索延包的具体办法。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并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为解决吃饭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韩长赋说,“《意见》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