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11月27日电 (记者郭鑫)备受澳门社会关注的2019年经济房屋申请27日正式启动,将提供逾3000个经济房屋单位。
澳门特区政府房屋局表示,居民可在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间提交申请,申请期为期4个月,补交文件可延长至2020年4月24日。
据了解,此次可供申请购买的经济房屋将建于新城A区B4、B9及B10地段,共3011个单位,包括760个一居室、998个两居室和1253个三居室单位。
按照规定,申请可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人的形式提出,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澳门永久居民,家庭或个人申请人须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资产净值上限。
房屋局表示,此次申请是根据澳门现行《经济房屋法》进行,即通过分组排序,按核心家庭、非核心家庭及个人申请人进行排序,如出现排序名次相同的情况,以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排序。
经济房屋是澳门福利性住房的一种,由特区政府直接出资兴建,目的是协助特定收入和财产水平的澳门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促进符合澳门居民实际需要和购买力的房屋供应。经济房屋仅用于家庭自住用途,并对私人房屋市场和社会房屋政策起补充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