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电 (记者常钦)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对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出总体部署,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