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文章《以法律之剑止暴制乱》
转载情况:CNBC等27家媒体转载
以法律之剑止暴制乱要执法必严。作为一线执法者,香港警队无惧压力和危险,严正执法,全力以赴。他们在处置连串暴力事件和暴徒故意挑衅时展现出极大的克制和隐忍,体现了高度的专业水平。他们会因应现场环境作出相对应的部署,以最快速度平定暴力冲突,制止进一步暴力冲击。8月9日至12日,针对一连串公然违法、极端暴力、肆意破坏社会安宁的激进示威活动,警方再拘捕149人。从6月9日至今,警方累计拘捕约700人。相关行为有法可依,有物可证。
以法律之剑止暴制乱当违法必究。暴力违法行为不是争取利益、表达诉求的借口。参与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然而,某些有心人士却鼓吹什么“违法达义”,标榜用违法手段实现个人或团队利益诉求的合理性。这样的逻辑很荒谬,很滑稽。任何主张,无论自认为它的目标有多么崇高,都不能以违法的方式表达,更不能诉诸暴力。暴力就是暴力,违法就是违法,其性质不会因为它标榜了什么伪命题而有所改变。
(栏目编辑:李 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