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8月13日电 (记者巨云鹏)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3日,上海海事法院与天津海事法院实现了全国首例海事诉讼跨域立案。
当日,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就货款纠纷在天津海事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经审查,立案法官发现依据双方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约定,争议管辖法院应当为上海海事法院。立案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跨域立案。在审核了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等材料后,天津海事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向上海海事法院进行了推送。
收到立案申请后,上海海事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进入“法官工作平台”接收起诉文件。
法律文书经电子签章后,通过系统返回至天津海事法院。之后,天津海事法院立案法官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上海海事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