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三刚株式会社:南京三刚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并成立了清算组。贵公司是三刚照明的股东之一,现清算组要求贵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说明情况,并移交公司公章、财产、财务账册及文件,即使股东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未能具体经手保管财务账簿,仍然负有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保证公司会计账簿完整,并向清算组移交账簿的清算义务,如果股东未能全面履行该清算义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曦 电话:13912980776 邮箱:njcjyangxi@126.com
南京三刚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