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东城区人民政府对征收范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因征收范围内坐落于天坛路26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刘栋国已故,相关继承人至今无法联系,现对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公告送达,请该被征收房屋的相关继承人持有效继承证明文件与我单位联系办理领取文书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启东 张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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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