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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05月01日 星期三

“五一”期间开展巡查

香港打击不良商铺防“宰客”

本报记者 陈 然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05月01日   第 04 版)

  受益于广深港高铁和港珠澳大桥通车,香港旅游业界预计今年“五一”访港旅客将大增。游香港,购物要留意什么,携带物品有什么规定或禁忌?香港海关近日在记者会上透露,今年“五一”假期将开展名为“子弹”的专项巡查及执法行动,着重打击不良商铺对内地旅客的非法营商手段,包括混淆货品计价单位、销售冒牌药品等。

  保障旅客权益

  “香港素有‘购物天堂’的美誉,我们有责任保障每一位旅客在港的合法权益。”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高级监督关建强向记者介绍说,在处理旅客“被宰”的个案中,海关是最有效的执法机关之一,其执法依据,是为不法商家“量身订造”的《商品说明条例》。该条例原本仅适用于规管销售伪冒货品的行为,2013年后范围拓展至销售服务,禁止店铺对消费者作出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诱饵式广告宣传、误导性遗漏、不当接受付款等不良营商手法。

  香港市面上哪些不良营商手法较多发生?关建强说,最常见的是“低开高收”,即开口说低价、付款收高价。他以海关检获的真实案件为例,2017年初,一名药店销售人员以“680港元”的价格向内地旅客推销药材玛卡,并刻意省略计价单位,旅客刷卡付款时,单位由“斤”变“钱”,总价翻倍飙升至10.88万港元。该销售人员后来被香港法庭判监6个月,为同类案件中的最重刑罚。

  在“宰客”较高发的不良药店或参茸海味店,除了混淆货品计价单位,其非法销售手段还包括:以次充好,出售影射药品(以一种药物暗示或说明另一种知名药或贵价药);以假乱真,销售冒牌药品;标价含糊,意图多收款项等。

  判罚具震撼性

  关建强说,《商品说明条例》实施以来,香港海关的执法力量日趋成熟,法庭对同类案件的判罚也越来越具震慑性。内地旅客如遭遇“宰客”,应第一时间向香港海关投诉,“我们还设立了24小时‘快速行动队’,专责处理访港旅客的举报。”

  他特别介绍“子弹”行动表示,香港海关将向重点购物区域增派巡查人手,进行俗称“放蛇”的暗访、试购,提醒商户诚实经营的原则;同时在内地旅客较为集中的口岸派发传单,提供“精明消费锦囊”等,呼吁旅客光顾有信誉的店铺,认清货品名称及包装,并保留单据,若不欲购买时,应态度坚定。

  香港是“自由港”,但对旅客入境携带物品规定较严,禁忌多多。香港海关近日举行有关旅客通关申报的记者会,提醒旅客出入境时应留意随身携带的烟酒、食品及药品等是否违规。

  违禁品难过关

  香港海关铁路及渡轮口岸科总指挥官吴洁贞表示,因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及港珠澳大桥相继通车,2018年全年访港内地旅客总人次增至逾5100万,而相关违法案件也有上升趋势。她说,香港与内地法规及受管制的物品有所差异,内地旅客来港前,应充分了解香港相关法例。

  据香港法例,旅客若携带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例如牛肉、鸡、燕窝、鸡蛋等)而未能提供原产地卫生证明书,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曾有内地旅客在日本花数万元买了11公斤高价‘和牛肉’,在入境香港转机时被全部没收。”吴洁贞提示,旅客清楚了解法例,才不至于遭受损失。

  入境香港,除食品外,一些常见的礼品及手信等也在禁止之列,包括花旗参、沉香、兰花、石斛、海马及象牙制品等,违者最高可被判处1000万港元罚款及监禁10年;而抗生素、壮阳药等受规管药物,须获医生处方批准才能携带过关,否则一旦触犯法例,最高可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 

  (本报香港4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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