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对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因日前在对部分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尚未履行协议的被征收人及相关第三人送达《履行征收补偿协议交房义务决定书》的过程中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请下列被征收人及相关第三人(明细附后)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办理领取生效协议及相关文书的事宜。若原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已故,请该被征收人的继承权人与我单位联系办理上述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关月媛、纪耀辉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甲17号
电 话:010-671939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19年4月4日
公告送达明细
1. 被征收房屋坐落:北京市东城区东市场东街63号,被征收人梁红,第三人尹素娟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1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东城区人民政府对天坛南里及天坛西里部分简易楼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因征收范围内坐落于天坛南里西区11号楼2单元307号房屋的第三人无法联系,现对上述房屋的《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腾房义务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请该承租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崔秀芝、高宇、李梓苑、崔秀巧、刘洋、崔秀朵、王德全共7人与我单位办理领取上述文书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征收补偿决定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启东 张晓欣
地 址:东城区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21号
电 话:010-64047711-3072/30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4月13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21日作出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对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因在对征收范围内部分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送达《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过程中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涉及下列房屋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公告送达,请下列人员(明细附后)及时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并办理领取相关文书事宜。若原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已故,请相关权利人(私房产权人的全体合法继承人;有权申请变更为新承租人的承租公房在册户籍人员)与我单位联系办理上述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地 址:东城区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21号
电 话: 6407359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4月13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明细
1.北京市东城区侯庄51号,朱雅兰(已故)
2.北京市东城区琉璃井北里57号,种书卷
3.北京市东城区桃杨路北里1号楼2层1号,郭俊环
4.北京市东城区郭庄三条16号,冯玉清
5.北京市郭庄头条14号,计玉香
6.北京市东城区民主北街30号,韩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