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清理历史性积案化解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
对此,刘贵祥表示,三年来执行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甚至是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具体来说,一是构建了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二是清理了一大批历史性积案;三是破解执行中的“查人找物难,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财产变现难”等“四大难题”;四是推进规范化;五是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结率90.4%。三年里执行案款4.4万亿元,同比增加了71.2%。”刘贵祥说。
在回答“攻坚之后,会不会又回到原来的状态”的提问时,刘贵祥表示,“肯定不会。”他说,法院对所有的案件进行了一次清查,纳入到案件管理系统,永远在监控之下。虽然长效机制建设还任重道远,但是已经初步形成了框架,会越来越好。
“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争取在今年底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刘贵祥说。这是为了解决在执行中依然存在的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联合信用惩戒不能全覆盖、执行人员不规范等问题。
“执行不能”是在案件执行中经常碰到的一种情况,“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也是我们的一个痛点。”刘贵祥表示,“执行不能”的案件将会做暂时结案处理,但会定期进行查控,发现财产可以恢复执行,而这个过程中依然会限制高消费等。
“没有现代科技支撑,没法想象基本解决执行难。”刘贵祥表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干警的拼搏、媒体的宣传等都起到重要作用。
打击规避逃避执行行为
针对有些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刘贵祥表示,一是要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手段;二是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三是“立、审、执”衔接解决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查找其财产线索,以达到有效的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效果。”刘贵祥说。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破解执行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符合法律规定。”葛晓燕表示。她同时强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只有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才予以曝光,而且公开的内容严格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即使已公开了信息,也会采取一些技术性处理。”
刘贵祥表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措施非常多,限制高消费就是其中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消费都会被限制。“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政策界限。”
加大对贪腐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
对于农民工讨薪、交通肇事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吴偕林表示,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的“三优先”政策,要强化善意执行,努力让民生保障权益得到最大化。
在破解执行难的过程中,许多干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刘贵祥表示,关心干警、爱护干警,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目前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执行智能化,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利用人工智能,代替法官做一些辅助性工作,减轻执行法官的压力。”刘贵祥说。
有记者问,贪官落马后的钱财怎么处理?以及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案款如何执行?刘贵祥对此作了解释,在惩治贪腐犯罪的同时,加大了对贪腐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追缴非法所得,“对于没有追缴到案的犯罪分子非法所得,要一追到底,不设时限,随时发现随时追缴。”
刘贵祥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结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17人。其中29人被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88人被判处罚金、没收部分个人财产。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绝大多数犯罪分子的贪污所得被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