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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02月25日 星期一

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02月25日   第 11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女,1978年11月18日出生):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德江与被告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第三人张芳辉、第三人丁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称:2006年7月15日,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与我签订《协议书》,约定将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乙2号院2号楼C座404室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转让给我,我于2006年7月18日向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支付了房款415000元人民币,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出具了收条,并由其负责办理后续全部过户手续,当日,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将涉诉房屋的文件原件及钥匙交付给我。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我每月定期将涉诉房屋当月的银行贷款存入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的账户,在代替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偿还银行贷款的同时,以此方式向其支付购房款。在此期间,我始终占用、使用涉诉房屋,并按期足额缴纳涉诉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等必要使用费用。2015年9月9日,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与张芳辉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涉诉房屋出售给张芳辉,该合同已被(2017)京03民终7891号民事判决确认无效。现涉诉房屋登记在张芳辉名下,且张芳辉已将涉诉房屋抵押给丁珅,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我认为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与张芳辉恶意串通,侵害了我的合法利益,故诉至法院,要求:1.判定何德江与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继续履行双方于2006年7月15日签订的《协议书》;2.请求法院支持何德江行使涤除权,代张芳辉偿还其对于丁珅的债务,以消灭涉诉房屋上丁珅享有的抵押权;3.判令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及张芳辉共同协助将涉诉房屋过户登记至何德江名下;4.判令张芳辉于涉诉房屋过户登记至何德江名下之日向何德江交付房屋;5.本案诉讼费用由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及张芳辉负担。现依法向阿斯亚·阿不力米提(ASIYA ABULIMITI)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望京人民法庭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文卿:原告谢佐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其诉讼请求: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本院东1—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粤0303民初1747号 MICHAEL EDWIN PRESTON、范佳慧、范佳崎:本院受理原告李素珍、范荣海、范荣成、范长瑞、王淑霞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们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9月24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玻利维亚矿业公司(CORPORACION MINERA DE BOLIVIA):本院受理的河南豫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玻利维亚Mercantil Santa Cruz S.A银行(Banco Mercantil Santa Cruz S.A.)保函欺诈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郑民三初字第215-2号民事裁定书,以及玻利维亚Mercantil Santa Cruz S.A银行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项雪娃、项松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革诉你们与被告李恩普、李翠香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李革起诉请求:1.确认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甘家口8号院乙楼4门5号房屋归李革所有。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皖0208民初302号 武氏金银:本院受理汪前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18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京0108民初8641号 杨秋、杨夏:本院受理原告梁春英诉你二人、韩军、韩立霞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京0108民初86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继承人杨应辰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418住宅楼3单元506号房屋由原告梁春英继承所有,被告杨春、被告杨夏、被告杨秋、被告韩玉霞、被告韩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原告梁春英办理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200元,由原告梁春英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先进功率技术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原审被告北京碧派克斯电力电子技术中心、原审被告先进功率技术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京02民终60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缺席判决如下: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年西民初字第11728号民事判决书;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北京碧派克斯电力电子技术中心、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先进功率技术公司对北京先进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5483010元及欠付的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利息人民币9186267.27元向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北京碧派克斯电力电子技术中心、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先进功率技术公司对北京先进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欠付的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债务本金人民币5483010元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债务本金人民币5483010元未偿付的部分为基数,按照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标准计算)向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四、驳回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京:原告王方灵诉被告马京、王生林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京0108民初153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王奎家名下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13号楼1单元101号房屋由王方灵、王生林按份共有,每人各占50%份额;2.驳回王方灵、王生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告费4800元,由王方灵负担,已交纳。案件受理费48690元,由王方灵负担24345元,其中19400元已交纳,其余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Ahmed hosni mohamed Osman Osman:本院受理原告郑欣诉被告Ahmed hosni mohamed Osman Osman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京0105民初402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一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翠芳:原告王建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京0108民初310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王建平与被告陈翠芳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王建平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英男:本院受理原告刘永莉诉你、郝树礼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9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三马路18号房屋所有权由原告继承所有。原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11482元、公告费300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0304民初43029号 DOAN THI DOAN TRANG: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2018年12月25日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菅原忠弘:本院受理原告尹顺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1082民初5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公告 麦仲贤、麦恺慈:本院受理原告甘暖津诉被告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撤销产权证登记一案,因你们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们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刊登的原告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公告中,其中受送达人“中国化纤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应为“中国光纤网络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特此更正,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0105民初9424号 张振洲(CHANG CHEN-CHOU):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张振洲(CHANG CHEN-CHOU)信用卡纠纷一案,因被告张振洲(CHANG CHEN-CHOU)(男,1968年2月25日出生,住台南市,证件号码 R122107183)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105民初942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一份,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张振洲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清还透支本金119089.89元、利息18941.73元、滞纳金38902.43元、其他费用1863.43元,并支付从2018年5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付)给原告。本案诉讼费10098.9元(受理费3875.9元、公告费6223元),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30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楚源:本院受理的(2017)桂0521民初1069号原告王丽与你【身份证件号:K735548(3)】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桂0521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GERHARD STERN:本院受理原告张小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421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永伟:本院受理原告周彦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于树仁:本院受理上诉人过欣华与被上诉人于树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2民终1321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开庭日期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告 阮氏红花(越南籍):本院受理的(2019)皖1021民初1063号原告胡保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MEIFEN QIU(邱梅芬):本院受理原告CHARLES CHIU(邱晓)、徐敏如与被告MEIFEN QIU(邱梅芬)、MICHAEL XUDONG CHIU(邱旭东)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陈逸田:本院受理原告洪于萍诉你及被告王潺、渑池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3民初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洪于萍撤诉。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AMY XIN WANG(王鑫):本院受理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铁艳秋、AMY XIN WANG(王鑫)、天津市阿克思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京0101民初33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6)京04民初84号 AUSPICIOUS SNOW INTERNATIONAL LIMITED(瑞雪国际有限公司):本院对(2016)京04民初84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萍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留置通知

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各相关方:

  根据约定,贵方欠付我公司海运费等USD225076.84已到期未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现将XIN HAI 58轮承运的在中国烟台港卸载的4068.95吨卷钢中的600吨货物进行依法留置。请贵公司及各相关方自本通知之日起在20日内向我方支付上述相关海运费用,否则,我公司将行使相关司法及法律权利,特此通知。

  安达利船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

     

  公 告

  我局于2017年8月31日在滨海港开发区通用码头查获一艘涉嫌走私的船舶,船名BING HE 178,IMO No8713354,船籍国:PANAMA,所有人:PING YANG CAREER TRADE CO.,LTD,该船已被我局依法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提供上述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船舶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515-68668659。特此公告。

  盐城海关缉私分局

  2019年2月25日

    

  公 告

  我局于2018年1月26日在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1号码头查获一艘涉嫌走私的船舶,船名PROSPERITY N0.11,IMO No:9044190,船籍国:PALAU,船舶所有人:PROSPERITY NAVIGATION., LTD,该船已被我局依法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提供上述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船舶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515-68668659。

  盐城海关缉私分局

  2019年2月25日

    

  大连矢岛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Dalian ShiDao Marine Fitting Co., Ltd.

  Notice Convening an Interim Shareholders’ Meeting

  各位股东:(To all shareholders,)

  兹定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大连矢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otice is hereby given that an interim shareholders’ meeting 

(the “Meeting”) of Dalian ShiDao Marine Fitting Co., Ltd. 

(the “Company”) will be held on Mar. 12th 2019. The relevant

 matters are hereby notified as follows:)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9-3-12 下午13:30(Time of the Meeting: 2019-3-12 at 13: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大连矢岛机械有限公司会议室(Place of the Meeting: Conference room of DaLian ShiDao Marine 

Fitting Co., Ltd., Dalian City, PRC)

  三、会议待议事项:(Matters to be Reviewed at the Meeting: )

  1.关于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事项;(Matters relating to the extension of the business term of the 

Company; )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Matters relating to the amendment of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Company.)

  四、会务联系方式:(Contact Details of the Meeting: )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地街10号(Address: No.10 DaDi Street DaLian Economic &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DaLian City, LiaoNing Province, China)

  邮政编码:116600(Postal Code: 116600)

  联系人:孙炜东(Contact: Sunny Sun)

  电 话:13390067611(Telephone: 13390067611)

  电子邮件:sunny.sun@shidaomarine.com

  (Email: sunny.sun@shidaomarine.com)

  特此通知。(Yours faithfully, )

  大连矢岛机械有限公司

  Dalian ShiDao Marine Fitting Co., Ltd.

  2019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法院公告

  (2019)浙72民特7号

  申请人艾灵顿航运私人有限公司(ELLINGTON SHIPPING PTE. LTD.)于2019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人称:2018年12月24日,申请人所属的“ELLINGTON”轮在嘉兴海域与“EL ZORRO”轮发生碰撞,该事故造成“ELLINGTON”轮及“EL ZORRO”轮船体不同程度受损,并造成溢油事故。“ELLINGTON”轮船籍港新加坡,17235总吨,钢质液化石油气船,从事国际各港间货物运输,申请人作为“ELLINGTON”轮的船舶所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特申请设立数额为2961745特别提款权及其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本院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艾灵顿航运私人有限公司(ELLINGTON SHIPPING PTE. LTD.)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与本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但经本院书面通知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二、债权人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次日起六十日内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请求,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债权人对申请人设立基金有异议的,也应在该期间内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

  附:本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会展路727号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人:张辉 吕辉志 电话号码:0574-89285073,特此公告。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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