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叶紫)人社部近日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意见》提出,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