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 彭训文)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国务院第一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也是国有金融资产第一次向全国人民报清“明白账”,有利于切实摸清“家底”。
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方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8.5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50.3万亿元。全国国有企业境外总资产16.7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方面,资产总额241万亿元,负债总额217.3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全国金融企业所投境外机构资产规模18.1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方面,资产总额30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0.5万亿元。文物普查全国不可移动文物76.6万处,国有产权可移动文物1.1亿件(套)。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面积5.05亿公顷,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5.5万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