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时,应报告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产负债率控制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报道见第三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
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9月14日
第 01
版)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时,应报告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产负债率控制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报道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