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记者柴逸扉)9月3日,四川省发布实施《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川台70条”)。“川台70条”围绕扩大经贸合作和深化人文交流两方面,在落实台企和台胞“同等待遇”的同时,充分体现“四川特色”。
在扩大川台经贸合作方面,“川台70条”鼓励台资企业融入四川经济发展,提出支持台资企业投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5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四川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措施;为台资企业在川做大做强提供政策支持,提出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合作支持,提出财政、税收、用地、用电、金融、创业、就业等多个方面的优惠和措施;切实保障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如严格保护台资企业知识产权、支持在川台资企业创新创造、帮助台资企业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建立健全台资企业知识产权市场化评估和运营机制等。
在推进川台人文交流方面,“川台70条”为台胞和台企提供同等享受人文领域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如支持台湾同胞参与打造川台影视产业合作基地及参与四川在海外举办的人文交流活动等;为台胞和台企提供同等享受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如持有台湾地区执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内按有关规定开展相应业务;为台湾青年提供同等享受实习就业扶持政策,如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为台湾青年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为台企和台胞提供同等享受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如给予台胞创业团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利息补贴;为台胞提供同等享受生活便利服务政策,如将居住证和台胞证作为身份认证的有效证件,对无法识别、读取相关证件信息的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升级,便利台胞在川办理银行开户、搭乘飞机动车(高铁)手续、网上预约就医、入住各类经营性酒店宾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