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澳门8月22日电 (记者王晨曦)记者22日从澳门统计暨普查局获悉,澳门2018年第二季度游客总消费(不包括博彩)共165亿澳门元(以下简称元),同比上升20.0%,与第一季度比较则微升0.5%。
统计暨普查局最新数据显示,第二季度游客人均消费为1996元,按年上升11.6%,按季增加3.9%。内地游客人均消费同比上升9.5%至2367元,其中广东省游客消费(2178元)增加20.7%,福建省游客(1260元)则下跌2.1%。
另一方面,留宿游客的人均消费为3012元,按年增加10.2%;其中内地(3448元)及台湾地区(2838元)的游客人均消费分别上升6.4%及8.3%。不过夜游客的人均消费上升22.1%至819元,以内地游客(1043元)最高。
在消费类别方面,第二季度游客的消费主要用于购物(46.3%)、住宿(27.8%)及餐饮(18.7%)。按来澳门主要目的,参加会展(3826元)及购物(3426元)的游客人均消费按年分别上升15.8%及39.3%,度假(2371元)则下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