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电 (记者马剑)杭州市日前出台60条惠台新政,明确为台湾同胞在杭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在杭生活3个月以上的台胞可办理杭州市民卡,同等享受各项服务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在杭就学、就业、生活3个月以上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可凭台胞证办理杭州市民卡,同等享受市民卡各项便利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待遇。
在杭台湾同胞凭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可按相关规定在杭购买商品住宅,其在杭共同居住的子女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所在地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根据实施意见,台湾同胞可凭市民卡等证件办理公园、寺庙的参观年卡,按规定享受免费或优惠措施。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台湾同胞,可按照杭州市居民标准按规定享受相关老年优待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台湾大学生来杭创业就业的,最高可享受20万元的无偿资助,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同时,鼓励台湾专家、学者、教师在杭州市属高校从事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其在台湾地区高校的任职年限予以承认,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评价体系。
在投资和经贸合作领域,杭州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本市其他企业同等待遇。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台资项目入驻杭州市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投资、土地、税收、资金等支持政策。
台资企业可在杭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通过知识产权转让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评估、登记、交易、转让等活动。对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在杭转化的,可参照国家、省知识产权激励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