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李婕)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为什么要整治拒收现金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是,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出台公告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